•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统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统计局> 规划计划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345/202203-00019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泾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县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5 15:49
县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5 15:49 来源:泾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统计局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统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统计部门的主体责任,全县依法治统能力水平有效提升,统计生态持续优化。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党组书记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依法统计意识

今年,我局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继续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将统计法治宣传融入各项统计工作之中。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学法计划,认真安排局党组会议、统计业务培训,分专题进行普法培训,组织基层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统计法》宣传页、宣传册,送给乡镇、企业统计人员,推动统计人员依法依规统计。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大型普查、抽样调查、专业培训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干部职工走上街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努力提高统计法律法规影响力。三是聘请法律顾问推动依法统计。2月与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正式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聘请该律师事务所章俊律师为县统计局常年法律顾问。12月30日邀请章俊律师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局主要领导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统计执法、统计普法等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局党组带头学法用法,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守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局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做好工作汇报,并积极推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内容。三是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我们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

1.统计执法力量相对众多的调查单位、日益增加的统计调查项目和专业调查任务显得较为薄弱。统计执法人员较少,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是开展统计执法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我局持证执法人员仅1人,2021年因为疫情原因,统计执法证考试取消,我局目前仍缺少独立执法的条件,需和市局联合执法。

2.依法治统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不强,统计法律法规适用群体和市场主体相对较窄,还存在统计数据的精确性要求认识不足、对依法统计认识不高、基层基础工作还不够牢固、统计数据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的培训、考试,提高考试通过率,满足县级统计机构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需要。健全统计执法队伍,增强统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使其精通法律条款和程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2.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二是印制普法宣传品;三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统计调查表催报、统计执法、统计诚信企业创建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四是以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为契机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3推动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完善乡级统计人员变动跟踪监控机制,做到一有变动随时更新。适时开展镇级统计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调研,及时了解掌握最新乡镇统计力量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乡镇落实人员。开展年度全县统计人员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保障及时更新知识,更好指导企业统计。继续开展年度统计继续教育,开设统计法制课程,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强化依法统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