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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202-00077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起草说明】关于《泾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项目的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25 17:20
【起草说明】关于《泾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项目的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5 17:20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介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户收入、提升财政资金利用效率为目标,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统领作用,以优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项目投入管护机制为动力,坚持“建管养一体化、权责利相统一”原则,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促进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11月11日就《泾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项目的实施办法》发函征求组织部、发改委、交运局、文旅局、林业局、财政局、数据资源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意见。2021年12月9日在农业农村局再次召开征求意见讨论会。共征集修改意见7条。县农业农村局于2月25日将《泾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项目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刊登于泾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截至3月27日,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实施范围。主要明确了可以承接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项目的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类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业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类的物业管理、农业生产托管共2类7项。第三部分,承接对象和条件。第四部分,项目实施。确定了项目实施的程序和标准,按项目实施的步骤,包含项目申报程序、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第五部分,有关要求。从创新管理方式(包括改进项目管理方式、改进资金管理方式)、加强组织领导、建强基层组织、严格项目监管、强化考核奖惩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