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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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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345/202204-0000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泾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2 发布日期: 2022-04-22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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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泾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2
发布日期: 2022-04-22
有效性: 有效
泾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4-22 14:38 来源:泾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秉承“宣法扬德 护民兴城”理念,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贯彻落实,健全普法工作体系、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理念、制度和实践创新发展,增加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县统计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统计干部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做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等参学参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县法宣办举办的“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结合“统计服务千企”“宪法宣传周”“江淮普法行”等活动载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

二、聚焦全县法宣重点任务,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开展“喜迎二十大,普法在行动—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聚焦“学习安吉比歙县、两业并进创特色”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扎实开展比创争、跑出泾县加速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4.突出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推动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配合县法宣办做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积极参加颂宪法、说宪法、讲宪法等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

6.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参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既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

三、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升统计法治建设实效

7.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继续推动党委政府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实行统计法进党校制度。持续联合县委党校,将统计法学习贯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统计工作的本领。

8.推动统计系统学法常态化。积极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统计工作会、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会等契机,常态化开展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和研讨交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内容。

9.推动统计调查对象法治宣传全覆盖。利用联网直报平台,结合“统计服务千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综合调研等活动,实现面向一套表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宣传全覆盖。推进在专业统计年报会、专业培训会上开展会前学法工作,实现基层统计人员普法全覆盖。

10.推进普法与统计执法双促进。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通过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入库现场核实、数据质量核查等,深入基层“送法入企”,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效果。切实做好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积极利用省统计局整理、汇编的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11.抓好关键节点法治宣传。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

12.创新开展统计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宣传与各种传统、现代文化活动紧密结合,注重与部门协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各类法治作品创作比赛。打造新时代“互联网+”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新模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朋友圈、新浪微博等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制度落实,为做好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13.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积极沟通及时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报告。

14.健全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年度内组织开展机关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将宪法、法律法规纳入新任机关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组织统计人员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认真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引导统计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15.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修订泾县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向县法宣办报备,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16.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的培训、考试,提高考试通过率,满足县级统计机构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需要。加强统计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维护政府统计部门公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泾县“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泾县统计局

责任领导、科室

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孙小平   责任科室:办公室

普法联络员:吴鹏云

普法对象

 

1、对内:党委政府和直单位领导、部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系统内部的统计人员;

2、对外:一是社会群众,二是重点针对联网直报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从业人员。

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主题活动及

重要节点

1.江淮普法行 、“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2.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 ;

3.机关集中学法月、统计宣传月活动。

普法阵地

1、网络媒体:微信工作群,政府信息公开泾县统计局网站等

2、普法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宣传横幅等

普法队伍

县统计局“红马甲”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各股室工作人员、普法联络员

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1. 组织参加2022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等系列活动;

2. 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3. 组织参加全市统计系统执法骨干培训活动;

4.组织参加“送统计法进企业”活动;

5. 组织参加“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

6. 组织开展统计系统内统计法律法规在线学习。

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1 针对企业开展免费统计法律法规宣讲活动;

2 针对社会群众开展免费统计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3 针对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