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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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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95Y/202204-0003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泾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征收标准调整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2]38号
发文日期:
2022-04-25
发布日期:
2022-04-2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泾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征收标准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0:50
来源: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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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泾县发改委党组成员、价格股胡道平解读《关于泾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征收标准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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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泾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收标准调整的通知》的通知(1)(1).pdf【1.9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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