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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4863530597/202204-00059 组配分类: 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
发布机构: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我县1家单位被认定为“2021年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14 11:28
我县1家单位被认定为“2021年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2-04-14 11:28 来源: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安徽省消保委公布 “2021年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我县推荐申报的“安徽省泾县桃记宣纸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21年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有效期2022年2月-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