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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204-00081 组配分类: 区域规划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泾县茂林镇溪口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11 09:10
《泾县茂林镇溪口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1 09:10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年;近期期限:2021-2025年;远期期限:2026-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划涵盖溪口村整个行政管理范围,包含11个村民组,村域总面积为15.02平方公里。

(三)村庄简介

茂林镇溪口村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茂林镇西北,距泾县城34公里,322省道穿村而过,交通便利。全村四面环山,森林覆盖率达86%,林木资源非常丰富。此外村内水面资源较丰富,濂溪河横贯该村,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旅游观光资源丰富。

(四)空间总体布局及用途管制

总体布局

坚持优化“三生”空间格局,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要求的原则,形成溪口村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

规划农用地面积1416.06公顷,占比94.29%,较现状农用地面积增加0.83公顷。

2)建设用地

规划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4.41公顷,占比1.62%,较现状建设用地面积减少0.69公顷。

其中: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8.50公顷;

规划区域基础设施用地5.91公顷。

预留留白用地0.69公顷,主要为指标留白。

3)其他土地

规划村庄内部陆地水域面积61.36公顷,较现状减少0.14公顷。

 

溪口村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规划地类

用地代码

现状基期年

(2020年)

规划目标年

(2035年)

规划期内增减情况(ha)

面积(ha)

比重(%)

面积(ha)

比重(%)

耕地

01

88.09

5.87%

93.88

6.25%

5.79

园地

02

16.59

1.10%

11.56

0.77%

-5.02

林地

03

1290.81

85.95%

1290.81

85.95%

0

草地

04

2.45

0.16%

2.45

0.16%

0

湿地

05

7.14

0.48%

7.14

0.48%

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设施农用地

06

0.17

0.01%

0.17

0.01%

0

乡村道路用地

0601

9.99

0.66%

10.05

0.67%

0.06

小计

10.16

0.67%

10.22

0.68%

0.06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

0

0.00%

0

0.00%

0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07

17.46

1.16%

13.88

0.92%

-3.5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

0.38

0.03%

0.38

0.03%

0

工业用地

1001

0.7

0.05%

0

0.00%

-0.7

乡村道路用地

0601

0.65

0.04%

0.58

0.03%

-0.07

商业服务业用地

1001

0

0

2.99

0.20%

2.99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0

0

0.67

0.05%

0.67

小计

19.19

1.28%

18.5

1.23%

-0.69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公路用地

1202

5.91

0.39%

5.91

0.39%

0

陆地水域

河流水面

1701

51.62

3.44%

51.62

3.44%

0

坑塘水面

1704

4.51

0.30%

4.37

0.30%

-0.14

沟渠

1705

5.32

0.35%

5.32

0.35%

0

小计

61.5

4.09%

61.36

4.08%

-0.14

总计

1501.78

100%

1501.78

100%

0

备注:指标留白0.69公顷,不超过规划村庄建设用地的5%

 

用途管制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溪口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59.54公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具体管控要求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20年修订版)。

2)生态保护红线

溪口村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3.34公顷,具体管控要求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

(3)村庄建设边界

规划至2035年,溪口村划定村庄建设边界25.01公顷。

村庄建设边界内的建设用地是进行集中建设的区域,建设边界内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引导村民有序建房,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鼓励利用村庄内部空闲地建设村庄必需的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4)河道蓝线

落实濂溪河河道蓝线,严格按照《宣城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对濂溪河河道蓝线进行管理。河道蓝线范围内禁止以下活动:

1)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2)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3)影响水体防护安全、破坏地形地貌爆破、采石、挖沙、取土等;

4)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污染城市水体的活动;

5)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十日,公示日期为2022年411日至2022年5月10日。该项目如涉及他人重大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可于2022年5月10日前向我单位书面或电话提出意见,必要时我单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之后我单位将综合分析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后续工作。

意见反馈单位: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3-512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