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年;近期期限:2021-2025年;远期期限:2026-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划涵盖溪口村整个行政管理范围,包含11个村民组,村域总面积为15.02平方公里。
(三)村庄简介
茂林镇溪口村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茂林镇西北,距泾县城34公里,322省道穿村而过,交通便利。全村四面环山,森林覆盖率达86%,林木资源非常丰富。此外村内水面资源较丰富,濂溪河横贯该村,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旅游观光资源丰富。
(四)空间总体布局及用途管制
总体布局
坚持优化“三生”空间格局,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要求的原则,形成溪口村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
规划农用地面积1416.06公顷,占比94.29%,较现状农用地面积增加0.83公顷。
(2)建设用地
规划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4.41公顷,占比1.62%,较现状建设用地面积减少0.69公顷。
其中: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8.50公顷;
规划区域基础设施用地5.91公顷。
预留留白用地0.69公顷,主要为指标留白。
(3)其他土地
规划村庄内部陆地水域面积61.36公顷,较现状减少0.14公顷。
溪口村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规划地类
用地代码
现状基期年
(2020年)
规划目标年
(2035年)
规划期内增减情况(ha)
面积(ha)
比重(%)
耕地
01
88.09
5.87%
93.88
6.25%
5.79
园地
02
16.59
1.10%
11.56
0.77%
-5.02
林地
03
1290.81
85.95%
0
草地
04
2.45
0.16%
湿地
05
7.14
0.48%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设施农用地
06
0.17
0.01%
乡村道路用地
0601
9.99
0.66%
10.05
0.67%
0.06
小计
10.16
10.22
0.68%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
0.00%
村庄用地
居住用地
07
17.46
1.16%
13.88
0.92%
-3.5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
0.38
0.03%
工业用地
1001
0.7
0.05%
-0.7
0.65
0.04%
0.58
-0.07
商业服务业用地
2.99
0.20%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0.67
19.19
1.28%
18.5
1.23%
-0.69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公路用地
1202
5.91
0.39%
陆地水域
河流水面
1701
51.62
3.44%
坑塘水面
1704
4.51
0.30%
4.37
-0.14
沟渠
1705
5.32
0.35%
61.5
4.09%
61.36
4.08%
总计
1501.78
100%
备注:指标留白0.69公顷,不超过规划村庄建设用地的5%
用途管制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溪口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59.54公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具体管控要求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20年修订版)。
(2)生态保护红线
溪口村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3.34公顷,具体管控要求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
(3)村庄建设边界
规划至2035年,溪口村划定村庄建设边界25.01公顷。
村庄建设边界内的建设用地是进行集中建设的区域,建设边界内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引导村民有序建房,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鼓励利用村庄内部空闲地建设村庄必需的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4)河道蓝线
落实濂溪河河道蓝线,严格按照《宣城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对濂溪河河道蓝线进行管理。河道蓝线范围内禁止以下活动:
1)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2)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3)影响水体防护安全、破坏地形地貌爆破、采石、挖沙、取土等;
4)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污染城市水体的活动;
5)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十日,公示日期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5月10日。该项目如涉及他人重大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可于2022年5月10日前向我单位书面或电话提出意见,必要时我单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之后我单位将综合分析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后续工作。
意见反馈单位: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3-512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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