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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9884796/202204-00037 组配分类: 受灾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泾县2022年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2 14:19
泾县2022年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2 14:19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城多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气象局、安徽省地震局、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2022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22〕109号)文件、宣城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宣城市2022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应急〔2022〕20号)文件要求,参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以提高城乡社区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的快速反应和救助能力。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防灾减灾工作方针,以构建和谐社区为主线,以普及灾害预防、应急救援知识和救助技能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为载体,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城乡社区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全面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创建目标

根据《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按照典型示范、稳步推进的方式,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区运作、社会协同的全社会参与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不断完善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预案,健全社区防灾减灾队伍,形成减灾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应对各种灾害的能力,提升社区综合减灾水平。力争2022年11月以前,全县创建“全省综合灾示范社区”数量增加到2个。通过创建,力求达到居民对社区减灾状况满意率大于70%,不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三、创建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减灾领导机构,及时制定“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督促辖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组成减灾协调机构,明确减灾目标,制定减灾计划和实施方案,使减灾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二)修订村(社区)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乡镇要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案》、《国家自然灾害助应急案》以及县政府编制的应急预案,综合社区所在区域环境、灾害发生规律和社区居民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进一步明确村(社区)灾害应急的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任务、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群众转移安置、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内容,并组织村(社区)居民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社区居民掌握必要的紧急疏散、自救自互、医疗救护等技能,以及消防灭火(灭火救援)、电力抢修、煤气抢修等技术。

(三)设置各种社区减灾避灾(难)场所和设施。加强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建设。一是设置社区灾害避难场所。主要做法:1.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等空旷地划定避灾(难)场所;2.指定具有抗震、抗台风、耐燃烧等性能良好的大型公共设施作紧急情况时的避灾(难)场所;3.在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和地段划定紧急疏散通道;4.保持避灾(难)场所及紧急疏散通道的完好,并按照规范设置明显标志。二是购置急救器材、照明器材、灭火器材、逃生设备等必要的防灾减灾设备,要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至少购置两种以上的防灾减灾设备。三是设置逃生导向标志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四是治理社区灾害隐患点,尽早排除各种灾害隐患。

(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可以在每年的“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期间统一组织防灾减灾宣传,或者平时由各社区结合实际分别进行。可采取专家讲座、文艺表演、播放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流动宣传车、出版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和挂图、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减灾宣传,对社区居民进行减灾安全教育,使社区居民了解减灾知识,増强减灾意识。宣传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宣传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防灾避灾的常规知识,逃生自救互救技能技巧等。

(五)督促辖区家庭做好防灾准备。结合社区自然地理条件和面临的主要灾害风险,针对家庭成员、住宅、环境等具体情况,制定多种紧急避险方案,编列紧急情况下携带物品清单,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逃生工具、对外联络工具等应急设备。

(六)组建设区减灾志愿者服务队伍。各社区都要组建一支10人以上的社区减灾志愿者服务队伍,人员主要由村组干部、基层民兵和其他志愿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参与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遇有灾害事件及时汇报,同时协助社区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紧急救援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七)建立灾害信息报告、告知制度。各社区要建立专取或兼职灾害信息员队伍,适时组织专业培训和参加技能鉴定,确保能及时、准确提供灾害性预报预警、灾情的第一手信息。各乡镇要将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等社区灾害的相关信息,通过各种传媒途径及时告知社区居民,确保社区居民快速有效获取灾害信息。

(八)强化弱势群体应急保护措施。在遇有灾害紧急情况时,要对儿童、老年人、病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保证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和妥善安置。

四、申报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有关要求

各乡镇要结合具体实际,利用现有条件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选择基础条件好、管理规范的(村)社区,争创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具备《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规定的10项基本条件,9项基本要素评分达到80分以上,且社区减灾工作要有示范引领作用。

2.推荐评选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单位,必须是已获得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域全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称号。

3.拟申报社区近3年来,未发生严重的影响平安建设问题、重大人防事故、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亡人火灾事故以及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工作中造成责任事故等,并与当地公安、人防、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等部门会上研判确认。

(二)申报程序

1.遴选推荐(1月~7月初)

1动员部署(1月1日~3月10日)。各乡镇成立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结合本乡镇实际,编制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2初步遴选(3月10日~4月14日)。各乡镇积极动员具备条件的社区做好申报创建,并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的10项基本条件和9项基本要素, 推进各项创建工作落实。4月30日前,各乡镇开展示范社区自查险收。并根据自查情况,查缺漏,及时整改,完善各项工作档案。

3县级初选(4月14日~4月30前)。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科商经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各参评社区进行初选,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打分,并以县应急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发文的形式向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推荐上报社区创建名单。正式上报后,不再补报推荐。

4市级复选(4月30日~5月20日前)。市级以多部门联合考评或第三方评估形式,对各参评社区进行初选,按照严格标准、注重质量的原则,初选评分在70分以下的社区一律不向上推荐。

2.巩固提高(5月20日9月初)

6县应急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行自评互评检查。创建设区对照创建考评标准,逐项落实工作要求,做好资料、场所、物资等各项准备,加强工作投入,提升创建成效,形成社区创建特色。

3.总结验收(9月至10月初)

7省级验收。9月份,省应急、气象、地震、消防对各地创建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和第三方评估,并推荐表彰。

8材料申报。拟获评社区于10月5日前登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展示管理系统”,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工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对于创建平安社区,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我县经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提升创建质量。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市里已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纳入今年目标考核的重要评分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依据细则严格较真。

(三)高度重视,加强督导。县应急局、县科商经信局、气象局、消防部门(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会上沟通,实现防灾减灾资源共享;各乡镇要加强对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抓好试点,树好样板,确保创建成效。要继续加强与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沟通协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形成强大合力。

六、加大创建激励

进一步加强创建保障工作投入,建立承保保险公司与创建设区帮带激励机制,强化政策性保险资金用于防灾防损投入。(1)创成奖励:创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奖励2.5万元,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万元。(2)工作经费补助:通过初选推荐上报的社区,创建国家级社区补助经费5000元,创建省级社区补助经费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