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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205-00018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力支持春茶生产销售的六条措施》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2022〕7号
发文日期: 2022-04-12 发布日期: 2022-05-05
有效性: 有效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力支持春茶生产销售的六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5 15:51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全力支持春茶生产销售的

六条措施》的通知

泾政办〔202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全力支持春茶生产销售的六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12                


关于全力支持春茶生产销售的六条措施


泾县是全省优质产茶区,茶产业是我县重要的富民产业。受当前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影响,我县春茶茶季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用工难”、“销售难”和“增收难”现象,为助力茶叶销售和茶农增收,保障春茶生产有序进行,促进全县茶产业健康发展,经研究,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组建茶业供销公司

由县供销社联合安徽合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县茶业协会出资组建安徽泾县兰香茶业供销有限公司,以市场化手段帮助茶农解决茶叶销售问题。对我县茶农中的特殊群体(监测对象等)有茶叶滞销情况的,组织该公司按市场价进行收购,确保合理收益。具体组建方案由县供销社牵头制定。

二、开展临时收购贴息

鼓励市级以上(含市级)茶叶龙头企业积极收购茶农茶叶,对其今年新增用于收购茶叶的贷款政府给予贴息支持。具体标准为:

100万元(含)-200万元贴息30%

200万元(含)-300万元贴息40%

300万元(含)-400万元贴息50%

400万元(含)以上贴息60%

以上贴息时间为6个月,贴息的利率标准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实时利率为准。

三、开展临时仓储补贴

对今年有新增茶叶收购贷款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茶叶龙头企业,因收购积压致使仓储成本上涨的,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具体标准为:市级茶叶龙头企业补助2万元,省级茶叶龙头企业补助4万元。

四、开展工会消费帮扶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发动广大职工会员个人积极购买我县春茶产品。同时,鼓励各基层工会在会员重大节日(传统节日)慰问费中列支,按照每位会员300元的标准发放春茶产品,以工会助力消费,帮助茶农和茶企进行销售。具体执行政策由县总工会负责。

五、倡议社会消费帮扶

县工商联积极倡议商会或企业购买我县春茶产品用作职工福利,推动商务用茶。同时,广泛宣传动员本县市民消费本地茶,同心协力帮助茶农增收。具体倡议由县工商联负责。

六、组织系列推介活动

在疫情防控形势好转的前提下,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泾县茶业协会,在泾县春茶产品主要销售区(南京、合肥、芜湖、马鞍山、宣城)开展系列推介活动,进一步提升泾县春茶产品知名度,扩大市场销售份额

本措施仅限于2022年度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