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全县无烟党政机关(单位)评估验收暨重新确认工作的通知》(泾爱卫办〔2022〕5号)及《关于印发<健康泾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秘〔2021〕62号)要求,2022年5月23日-5月25日县爱卫办、县创建办组织人员对我县2021年和2022年申报及命名届满需要重新确认的无烟党政机关(单位)进行评估验收。
为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创评活动质量,现对拟命名为2022年“泾县无烟党政机关(单位)”的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1周。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和电邮向县爱卫办提出,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所提意见内容要求真实。
地址:泾县学业路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爱卫办),
邮编:242500。
电话:2383050;邮箱:jxcwb2@126.com。。
附件:拟命名“泾县无烟党政机关(单位)”名单
泾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
拟命名“无烟党政机关(单位)”名单
一、拟命名2022年申报“泾县无烟党政机关(单位)”名单
泾县政府办公室、泾县关工委、泾县人武部、泾县县委老干局、泾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泾县黄田景区管理处
二、拟命名2021年申报“泾县无烟党政机关(单位)”名单
泾县政协办公室、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共泾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泾县工商业联合会、泾县科学技术协会、泾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泾县民政局、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泾县统计局、泾县医疗保障局、泾县总工会、泾县妇女联合会、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泾县融媒体中心、泾县桃花潭查济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泾县中学、泾县二中。
三、拟命名需重新确认命名“泾县无烟党政机关(单位)”名单
泾县纪委监委、泾县县委宣传部、中共泾县县委办公室、中共泾县县委组织部、中共泾县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泾县县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泾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泾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交通运输局、泾县审计局、泾县司法局、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泾县水利局、泾县卫健委、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泾县城管执法局、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泾县税务局、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公安局、泾县财政局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泾县农业农村局、泾县应急管理局、泾县林业局、泾县信访局、泾县乡村振兴局、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泾县政协办公室、泾县人民法院、泾县人民检察院、泾县供销合作社、泾县县委党校、泾县机关服务中心、泾县公路分局、泾县气象局、泾县供电公司、泾县团县委、泾县残疾人联合会、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泾县云岭镇人民政府、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泾县昌桥乡镇人民政府、泾县黄村镇人民政府、泾县丁家桥镇人民政府、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泾县汀溪乡人民政府、泾县公安局泾川派出所、泾县公安局榔桥派出所、泾县公安局琴溪派出所、泾县公安局黄村派出所、泾县公安局丁家桥派出所、泾县公安局云岭派出所、泾县公安局茂林派出所、泾县公安局蔡村派出所、泾县看守所、泾县公安局昌桥派出所、泾县公安局汀溪派出所、泾县公安局桃花潭派出所、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泾县黄田景区管理处、泾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泾县医院、泾县中医院、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泾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泾县东方医院、泾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泾县昌桥乡中心卫生院、泾县云岭镇中心卫生院、泾县榔桥镇中心卫生院、泾县桃花潭镇中心卫生院、泾县黄村镇卫生院、泾县丁家桥镇卫生院、泾县琴溪镇卫生院、泾县茂林镇中心卫生院、泾县泾川镇卫生院、泾县蔡村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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