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为认真做好《关于印发〈泾县知识产权与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泾政秘〔2020〕24号)兑现落实工作,现就奖励政策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对照泾政秘〔2020〕24号文件相关内容,安排专人深入辖区内企业逐一调查摸底,及时通知相关企业申报。(请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具体负责人员填写附件1《专员信息统计表》,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邮箱)
2.根据文件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上报相关数据材料证明、文件批复及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我局知识产权股(县市场监管局209办公室)审核。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吴芳 联系电话:5100531 13865317805
电子邮箱:jxzscq0414@163.com
附件:泾县知识产权与质量提升奖励政策申报工作
专员信息统计表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