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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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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85D/202205-0004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 】泾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杏芳同志解读《泾县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实施办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06 09:35
【主要负责人解读 】泾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杏芳同志解读《泾县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06 09:35 来源:泾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民生办《关于印发2022 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 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我县老年人高品质助餐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认真研究我县特困供养对象的生活现状,落实省市要求,细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标准,形成实施办法。

三、工作目标

(一)2022 年新增3个城市社区老年助餐点。

(二)2022 年新增1个农村社区老年助餐点。

(三)鼓励2022年新增的村级养老服务站同步配套建设社区老年助餐点。

(四)支持依托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增加助餐配餐功能。

四、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我县范围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

(二)服务方式。通过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或老年助餐点获得就餐、取餐等服务。

(三)助餐服务形式。

1.新建和改建社区老年食堂。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依托现有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场所,或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合理设置社区老年食堂,主要提供就餐和送餐服务。。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

2.设置老年助餐点。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因地制宜设置老年助餐点,一般集中就餐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场所即可设立老年助餐点。

3.引入社会餐饮企业开展助餐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利用有资质的社会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餐馆)加工能力和网点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服务。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形式依托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大中型餐馆服务场所设置“老年餐桌”,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

五、创新举措

通过助餐点建设,解决老年群体就餐困难问题,并根据老年人年龄及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给予就餐补助,实现“普惠+优待”共存,让老年人享受到看得见的实惠。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推行暖民心助餐服务行动,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完善助餐补助政策、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资金筹措管理。

(三)鼓励探索创新。

(四)加强监督管理。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泾县民政局
         政策解读人:泾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杏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5026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