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民政局>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85D/202205-0004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科室负责人解读 】泾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股长徐俊解读《泾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06 09:41
【科室负责人解读 】泾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股长徐俊解读《泾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06 09:41 来源:泾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此实施办法主要是根据市民政局、残联联合印发的《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


二、起草过程

根据《宣城市2022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县民政局起草了《泾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乡镇的意见。县民政、财政、残联部门多次会商,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工作目标

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为目标,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四、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泾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泾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从2022年3月份起,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二级残疾人为70元/人·月,三四级残疾人为6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65元/人·月。

五、创新举措


实行动态管理,完善部门信息对比机制,及时发现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本县的、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困残补贴;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重残补贴,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实施。依托系统建立完善两项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优待政策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衔接,减化贫困残疾人申领补贴的程序,提供主动服务,确保不漏不重。

七、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单位职责,残联负责残疾人证发放,对补贴对象进行审定。民政局负责对家庭困难等情况进行审核,做好补贴发放和监督。财政局加强两项补贴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是做好动态管理,依托全国两残系统,完善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补贴,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实施。
       三是加强监督力度。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按规严肃处理。
       四是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全面掌握制度内容和办理程序;充分利用多媒介宣传,引导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考虑残疾人特殊性,灵活进行宣传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泾县民政局

政策解读人:泾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股长:徐俊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5029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