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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30E/202206-0001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公安局2022年5月份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02 15:23
泾县公安局2022年5月份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2-06-02 15:23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朱某宝 自然人 泾公(开发区)行罚决字(2022)344号 盗窃 2022年4月21日10时许,违法行为人朱天宝驾驶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在安徽泾县机电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和谐西路工地上采取拖运的手段盗窃了被侵害人陈某良的一个由盘承套管和盲板组成的用于修路的建工零件,该物品承重量为100多斤,价值约为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行政拘留 对朱某宝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2022/5/23 2022/5/23 2023/5/23 泾县公安局 11341729003258330E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11341729003258330E 1 一年 341823 2023/5/30 公开 行政处罚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