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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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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复函 文号: 泾城管[2022]50号
发布日期: 2022-06-06 15:16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06 15:16 来源:泾县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2号

提案的复函

 

刘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五一”小长假前夕,我局在皖南第一街小广场举办了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动员活动,活动中我们发放了宣传资料,对《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我们也结合平时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实际问题,向广大管理与服务对象深刻解读《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引导他们学好用好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近几年来,我局始终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的要求,逐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改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管理与执法水平,使城市管理工作趋于制度化、法制化,“城管”的形象有了明显提升。

三、加大执法保障力度。近几年来,我局每年都按照要求申报招录用工作人员,对新招录用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安排到执法一线跟班实践,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我局法规股定期组织所有执法人员参加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剖析真实案例,确保将执法标准、规范等普及到每一位执法队员。(存在问题:1、招录用人员报考的少;2、报考人员整体素质不高;3、招录用后流动性大。)

四、推行“721”管理新模式。70%用来服务,20%用来管理,10%或更少用来处罚。多数情况下,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进行管理。推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杜绝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现象的发生。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化社会经济发展软环境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及电话:城管执法大队,程俊松,13805628306

 

 

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