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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204-00090 组配分类: 议事协调机构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成立泾县燃气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2〕32号
发布日期: 2022-04-15 17:01
关于成立泾县燃气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17:01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明确落实我县燃气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泾县燃气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燃气管理的组织领导、政策研究、综合协调、联合执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框架

组 长:胡 晨(县政府)

副组长:查旭光(县住建局)

沈毅林(县应急局)

夏 超(县政府办)

成 员:左来新(县发改委)

黄政平(县教体局)

赵云刚(县科商经信局)

马剑声(县住建局)

左忠慰(县交运局)

刘 超(县卫健委)

胡 峰(县市场监管局)

李 强(县城管执法局)

王 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王 刚(泾川镇政府)

张志成(县消防救援大队)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马剑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任务

(一)督促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及各项工作举措;

(二)统筹协调我县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研究确定燃气安全监管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三)组织构建协作机制,及时掌握和分析燃气安全生产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和工作措施;

(四)负责我县燃气事故的属地响应,有效应对、处置本区各类燃气事故;

(五)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推进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

(六)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实现燃气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燃气安全的日常监管和属地化管理;

(七)研究议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推进制度

(一)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各项工作的推进与执行情况;

(二)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在工作落实中遇有重大或疑难问题,可提请领导组办公室召开专题协调会议,进行协商;

(三)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或专家咨询会,为制定政策和综合管理的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建议;

(四)领导组办公室可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落实燃气管理的工作。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