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整合县委巡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资源,互补优势,形成合力。近日,泾县审计局、县委巡察办联合印发了《泾县巡审同步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在日常工作中探索建立巡审同步工作融合机制和定期会商机制,在依法保持两项工作独立性的基础上,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同时进驻、同步工作、发现问题、共促整改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
在巡审同步的工作模式下,审计组一方面找准审计切入点和着力点,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综合准确的审计判断,发挥审计监督和宏观管理职能作用,实现监督和服务两大职能;另一方面配合巡察工作,在共性问题上共同分析研判,综合巡察的权威性和审计的专业性,查深查透问题疑点,揭示体制机制中存在的漏洞堵点。
下一步,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将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巡审同步,巡察组和审计组在发现问题、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定责等方面充分协作,必将有力发挥巡察“利剑”和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督促监督成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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