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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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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830807B/202205-0003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5·18”泾县生态日和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文号: 泾环委办〔2022〕21号
发文日期: 2022-05-05 发布日期: 2022-05-0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2年“5·18”泾县生态日和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 17:00 来源: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做好2022“5·18”泾县生态日“6·5”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重点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5·18”泾县生态日和“6·5”环境日宣传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振兴,结合我县当前生态环保中心工作和环境日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安徽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主题

2022“5·18”泾县生态日“6·5”环境日宣传主题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三、宣传活动

(一)全县中小学生生态环保书画作品征集活动

开展绿色发展·美丽泾县主题少儿书画作品征集活动并进行评奖评优。(活动时间:3-5月。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教体局)

(二)保护母亲河活动

组织县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县直单位志愿者等赴青弋江(城区段)捡拾垃圾、清理杂物等,并向附近居民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宣传品。青弋江沿线各乡镇同时在各自辖区开展活动。(活动时间:518日。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直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创建办、泾川镇,青弋江沿线各乡镇)

(三)生态环保知识进景区活动

赴桃花潭镇、蔡村镇、琴溪镇、汀溪乡等重点旅游乡镇开展进景区宣传活动,发放生态环保相关宣传资料、宣传品。(活动时间:61-3日。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文旅局、各相关乡镇)

(四)生态环保知识进企业活动

进企业宣传污染治理相关政策,发放生态环保相关宣传资料、宣传品等。(活动时间:525-27日。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发改委)

四、工作要求

1、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5·18泾县生态日“6·5环境日活动的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好本单位的生态环保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全民生态环保的参与度。

2、县生态环境分局要组织开展好“5·18泾县生态日“6·5环境日的公众生态环保宣传活动县教体局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开展好宣传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开办生态环保工作专栏和专题活动,及时报道“5·18泾县生态日“6·5环境日活动情况;县文旅局重点做好景区生态环保宣传工作,倡导生态旅游;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其他县环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当前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开展好宣传。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国省道、县乡道沿线主要路段设置2处以上固定生态环保宣传标语;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2条以上。在开展好本单位宣传活动的同时,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村、社区要在公开栏编辑一期生态环保墙报或专刊,提升群众的生态环保素质和认识。

4、各重点企业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在员工中宣传生态环保知识,推广循环利用理念,树立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增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认知度。

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收集整理宣传工作开展的相关文字、图片资料,于6月底前上报至县环委会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304办公室,电话:5124300,邮箱:van01519@vip.qq.com)。

 

 

        202255        

 

 

 

 

 

 

 

 

 

 

 

 

抄送: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