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5·18”泾县生态日和“6·5”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重点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5·18”泾县生态日和“6·5”环境日宣传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振兴,结合我县当前生态环保中心工作和环境日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安徽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主题
2022年“5·18”泾县生态日和“6·5”环境日宣传主题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三、宣传活动
(一)全县中小学生生态环保书画作品征集活动
开展“绿色发展·美丽泾县”主题少儿书画作品征集活动并进行评奖评优。(活动时间:3-5月。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教体局)
(二)保护母亲河活动
组织县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县直单位志愿者等赴青弋江(城区段)捡拾垃圾、清理杂物等,并向附近居民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宣传品。青弋江沿线各乡镇同时在各自辖区开展活动。(活动时间:5月18日。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直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创建办、泾川镇,青弋江沿线各乡镇)
(三)生态环保知识进景区活动
赴桃花潭镇、蔡村镇、琴溪镇、汀溪乡等重点旅游乡镇开展进景区宣传活动,发放生态环保相关宣传资料、宣传品。(活动时间:6月1-3日。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文旅局、各相关乡镇)
(四)生态环保知识进企业活动
进企业宣传污染治理相关政策,发放生态环保相关宣传资料、宣传品等。(活动时间:5月25-27日。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发改委)
四、工作要求
1、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5·18泾县生态日”和“6·5环境日”活动的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好本单位的生态环保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全民生态环保的参与度。
2、县生态环境分局要组织开展好“5·18泾县生态日”和“6·5环境日”的公众生态环保宣传活动;县教体局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开展好宣传;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开办生态环保工作专栏和专题活动,及时报道“5·18泾县生态日”和“6·5环境日”活动情况;县文旅局重点做好景区生态环保宣传工作,倡导生态旅游;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其他县环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当前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开展好宣传。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国省道、县乡道沿线主要路段设置2处以上固定生态环保宣传标语;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2条以上。在开展好本单位宣传活动的同时,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村、社区要在公开栏编辑一期生态环保墙报或专刊,提升群众的生态环保素质和认识。
4、各重点企业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在员工中宣传生态环保知识,推广循环利用理念,树立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增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认知度。
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收集整理宣传工作开展的相关文字、图片资料,于6月底前上报至县环委会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304办公室,电话:5124300,邮箱:van01519@vip.qq.com)。
2022年5月5日
抄送: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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