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召开了全县《泾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征求意见会,县委办等22个县直单位和11个乡镇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妇联、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县委编办、融媒体中心、农业农村局等6个单位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结束后,县卫健委根据反馈情况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提出意见处理情况:
县发改委反馈意见:“县发改委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医重点项目的投入,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建议修改为:“县发改委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中医重点项目建设支持资金,配合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
县市场监管局反馈意见:《泾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职责分工部门“8.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支持全县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建议将“制定推广使用标准”修改为“指导制定、推广使用标准”。
以上两个单位反馈意见是国家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考核细则中明确规定的考核指标,无法修改。
其他单位未收到意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