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2022年,泾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执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单位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不断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机制,主动、及时、规范、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强化信息源头管理。对拟公开的可能影响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个人隐私等重要敏感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内容是否准确恰当,研判公开时机是否合适。
(三)推进招商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我县招商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公开,着重公开“部门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双招双引”特色栏目等内容。
(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灵活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撰写解读文章、新闻发布会等多渠道和方式开展政策解读,提高形象化、可视化、通俗化解读材料比重,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发挥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组织监督作用,加强对本单位牵头任务的专题研究和具体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的意见按规定时限处理答复,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保障群众监督知情。
三、分工明确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相关事宜,统筹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栏目信息。
(二)招商服务股负责提供机构领导外出活动相关信息,及时提炼总结上报。
(三)统计考核股负责做好各类招商引资数据统计,做好重点领域信息招商项目的信息提供。
(四)投资促进股主要负责项目预审会议纪要等信息的提供,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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