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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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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588/202112-00060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对就近就地就业人员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关于对“以工介工、以学介学”给予奖补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11 09:28
《关于对就近就地就业人员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关于对“以工介工、以学介学”给予奖补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11 09:28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当前,我县各类企业已进入发展的快车道,“用工难”问题成为制约企业高速发展的瓶颈。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更加有力有效地实施“双招双引”工作,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题,保障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招商引资工业企业的用工需求,拓宽企业用工渠道,挖掘本地劳动力资源,吸引更多新外来务工人员来泾县就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该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关于对就近就地就业人员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关于对“以工介工、以学介学”给予奖补的实施办法》致力于鼓励和引导本地劳动力资源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吸引更多外来务工人员来泾县就业,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招工氛围,不断创新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方式,细化企业用工服务举措,拓宽企业用工服务渠道,为我县工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破解企业“用工难”,为全面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的新泾县提供人力支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人社局赴郎溪县、广德市相关部门学习取经,吸取广德县关于对“两介”给予奖补的办法、郎溪县促进务工人员进企业就业奖励办法,重点对比各个地区在财政补贴金额的差异,深入我县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代表广泛开展座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县财政局、县经开区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县科商经信局等部门共同会商,并经县长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于2021年12月9日出台了《印发<关于对就近就地就业人员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关于对“以工介工、以学介学”给予奖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泾政办秘〔2021〕145号)文件。

四、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引领,一方面帮助企业破解用工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泾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助力实现“双招双引”;另一方面帮助我县适龄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实现就地就地就业,拓展外来务工人员来我县就业渠道,提高亲带亲、友带友、老乡带老乡进企业工作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服务服务企业用工的良好氛围,保障重点群体实现就业,进一步降低我县登记失业率。

五、主要任务

一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发动经开区、各乡镇增强政策的普及率、知晓度,让更多企业和群众知晓政策,调动本地和外来人员到泾县企业就业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招工的社会氛围,拓展求职者就业渠道,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二是简化申报流程,及时兑现方案中奖励和补贴,让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完善新增就业人员台账,并对新增就业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加强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劳动力人员信息的收集,做到新增就业工作情况清、底数明,促进本地劳动者返乡就业,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和外来劳动力来泾县就业人数的提升,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间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用工难"、"求职难"问题,为企业正常生产运营提供更多的用工资源,进一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六、创新举措

一是对符合就近就地就业条件的劳动者根据不同层次,按照学历或技能等级给予最高2000元不等的奖励标准;二是企业按照“先支后补”的方式,对符合“以工介工、以学介学”奖励的对象给予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保证政策兑付的及时性,进一步调动劳动者参与“以工介工、以学介学”的积极性,拓展了服务企业用工的渠道,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招工的浓厚氛围。

七、保障措施

一是对企业申报各类奖励和补贴进行规范,申报情况由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社会事务中心进行初审,再由人社局进行审核后报财政局拨付奖励资金。二是企业定期将申报材料统一申报,有关单位根据时间节点及时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兑付,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解释说明。

解读机关:泾县就业服务中心  

解读人:朱文凯

咨询电话:510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