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泾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中共泾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印发《泾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泾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起草依据
中共宣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法发〔2022〕1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法发〔2022〕1号),结合泾县实际拟定了草案。4月18日召开由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征求意见专题会,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全部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审查论证,送审稿经县司法局4月21日党组会审查通过,2022年5月11日《送审稿》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原则通过。2022年5月27日,经县委领导审定签发。
四、工作目标
由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构,构建科学、统一的行政复议体制,建立健全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开展行政复议办案场所、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化建设,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4个部分,分别为总体目标、改革措施和实施步骤、工作要求。改革措施部分,分为集中行政复议职责、规范和加强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等7个方面。县政府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县司法局(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事项、以县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项,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监督指导等工作。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行政复议员由县司法局(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名,报县政府批准后由政府任命。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实行合议组合议制,合议组由三名以上单数行政复议员组成。建立健全对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确保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按要求落实行政复议接待、立案、审理、调解、听证等办案场所和行政复议办案装备。
六、保障措施
为切实解决政复议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力度,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改革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
七、创新举措
成立行政复议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提高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县司法局
解读人:朱凌勇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503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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