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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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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864716Q/202207-0001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上报《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号: 泾退办字【2022】1号
发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日期: 2022-07-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上报《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14 10:22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委:

现将《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随文呈报,请审阅。

 

 

2022年1月14日    




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

2022年工作计划

 

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和发挥退役军人作用,着力强基固本、提能增效,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努力满足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

1、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及时调整抚恤补助标准,全年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为250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1731.6万元。组织对全县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资金发放进行了全面核查,努力确保各项优抚补助资金规范安全发放。

2、规范优抚医疗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全额资助864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8.6万元;为28名城镇无工作单位伤残军人购买职工医疗保险,支出9.76万元。对全县符合条件申报医疗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按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全年共救助374人,支出59.85万元。

3、严格规范重点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待遇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完成24名新增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和1名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的审批、录入和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全县168名伤残人员(其中伤残军人128人,伤残人民警察12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残疾证的换发工作。

4、认真做好困难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一是坚持“村级周探望、乡镇月走访、县级季联络”关爱帮扶工作机制,为生活困难的农村优抚对象“解三难”。全年共帮扶97名困难优抚对象,支出32.9万元。二是持续开展“爱心送进光荣门”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属、年满60周岁的老年烈士子女、在乡年满65周岁以上的伤残军人及失能、半失能的其他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多样化的居家助老服务。三是组织开展定向慰问活动。端午节前开展了“夏日送清凉活动”,为140名关爱帮扶对象送去价值4.3万元的防暑降温品和小家电;七一前开展了“建党100周年”走访慰问活动,对100名“在党50年”的农村生活困难优抚对象老党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6万元;十一期间对130名关爱帮扶对象开展慰问,发放慰问金7.8万元。四是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爱心送进光荣门”“爱心献功臣”志愿服务活动,为在乡复员军人开展“免费听力筛查”“过生日”等活动。

5、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活动。春节期间,共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616人,发放慰问金30.8万元,粮油251份,棉衣、棉被300件,轮椅、手杖等助残器365个,发放慰问年画和春联各1万余份。八一期间,共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666人,发放慰问金39.96万元。

6、持续开展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共53名立功受奖人员送喜报,发放慰问金8.3万元。

7、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及为军属、烈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全年共为88名退役军人采集信息并悬挂光荣牌。

8、做好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捐赠保险工作。共帮助全县8285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领取“防癌医疗保险”和“百万交通意外险”。

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扶持就业创业工作。

1、积极做好退役安置工作。今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共6人,其中5人安置在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人安置在国企,待安置期缩短为零。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部队退役金标准的1.2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发放70人134.03万元。

2、组织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联合县财政局、人社局印发了《泾县2021年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升实施方案》,共有54人报名参加驾驶培训并通过考试。9月,采取三方合作方式,在教育培训基地宣城市工业学校委托宁波斌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举办2021年秋季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为退役士兵提供更丰富生动的培训内容,更大程度满足退役士兵的需求。

3、积极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全年共举办3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共有74家招聘单位参加,提供岗位近500个,参加求职退役军人76人。同时,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退役军人专区等网络平台、退役士兵手机微信群和短信发布招聘信息。积极与县人行沟通协调,研究出台《关于做好双拥创建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与多家银行签订“拥军优抚金融合作协议”,指导推动各金融机构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创业提供优先、优质、优惠金融服务。全年共为11名退役军人发放“拥军贷”358.5万元。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积极推荐优秀退役军人依法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共选出退役军人书记、主任23人;副书记 8 人;副主任 6 人;支委或村委 48 人;工作人员 18 人。同时,做好“兵支书”的建档立卡工作。

4、加强军休等人员服务管理。全县现有部队军休人员8名(含2021年底新接收1名军休士官),无军籍职工23人,无军籍职工遗孀享受生活补助的13人。在企业退休享受生活补助的53年底前参军人员14人、53年后参战参试人员84人、军转干部45人(其中4人属53年底前参军人员)。切实做好相关待遇的落实,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5、积极组织参加市退役军人企业家协会。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的退役军人企业家之间开展交流与合作,我市成立了宣城市退役军人企业家协会(全省首家)。我局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目前,我县已有6家企业入会,其中副会长单位1家,理事单位2家,会员单位3家。

认真抓好烈士褒扬工作。

1、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校核工作。组织校核员参加网络培训,开展实地数据采集,确保图片、座标真实准确,共完成全县92处烈士纪念设施校核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在我县成功举办了全国烈士纪念设施数据校核工作培训会议和全省烈士褒扬工作培训会议。

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烈士纪念活动。一是开展“守护·2021清明祭英烈”祭扫活动。提供云祭扫服务,实现线上线下祭扫一体,全县共36108人次参与祭扫;二是认真开展为烈士亲属寻亲活动。积极为来访寻亲烈属提供精细化寻亲服务,引导他们认亲、探访并协助开展祭扫服务;三是深入挖掘和弘扬新四军精神,优化服务质量,积极为前来皖南事变烈士陵园祭扫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微党课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服务。四是会同县教体局组织开展“红色小小讲解员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独特作用,组织在城区小学选拔红色小小讲解员,参与皖南事变烈士陵园的讲解工作,激发青少年努力学习、励志报国的热情。五是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9月30日,县四大班子领导,党员干部、群众代表、退役军人代表、烈士遗属代表和学生代表共150余人,来到皖南事变烈士陵园举行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深情寄托对革命先烈的无限哀思。

3、加强零散纪念设施及散葬烈士墓管护工作。会同县检察院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我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共42处,其中散葬烈士墓17座、合葬墓4座、烈士集中安葬地1处(含合葬墓1座、纪念碑1个、散葬墓49座)、新发现烈士墓5座、新发现皖南事变殉难将士掩埋点5处、纪念碑5处、纪念亭4处、纪念塑像1处。及时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对全县零散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的管护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烈士纪念设施电子档案,实现“一处一档”精细化、信息化管理要求。追加15万元修缮经费,对零散烈士墓及部分纪念设施进行了修缮。本着应迁尽迁,属地管理的原则将61座烈士墓分别在茂林、汀溪集中迁移安葬;应烈士亲属申请将6座散葬烈士墓迁移至皖南事变烈士陵园集中安葬。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泾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明确管护范围和责任,推动形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4、配合县文旅部门开展全县革命文物梳理。全县革命文物中的烈士纪念设施共5处(件),分别是:云岭新四军抗日殉国烈士墓、茂林蜜峰洞(项英、周子昆殉难处)、皖南事变烈士陵园、寻淮洲烈士纪念碑、魁山烈士公墓。

5、完成2020年度全县“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经广泛发动、推荐申报、评审评议、网络投票等程序,共评选出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退役军人”提名10名。

6、完成皖南事变烈士陵园陈列馆建党100周年临时布展项目建设。

扎实推进双拥创建工作。

春节、“八一”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别对宣城军分区和驻泾各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品)17.9万元。创新双拥工作举措,推动设立“现役军人驿站”,确定4家酒店(宾馆)作为先行试点单位,通过财政补助、企业让利的形式,免费提供给现役军人入住,全年共入住81人次,支出0.95万元为317名义务兵父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支出3.17万元;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积极动员县内企业、商家加入宣城市“崇军企业联盟”,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组织我县省爱国拥军促进会会员单位开展“学党史祭英烈”活动。八一期间,组织对53户边海防官兵家庭开展广泛慰问,发放慰问金3.18万元,并会同县人武部对赴边境执行任务的6名战士家属开展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4800元。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全省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12月5日接受了省考评组检查验收。

(五)做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和信访稳定工作。

积极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研究制定《泾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管理办法》,全年共帮扶13人,支出11.78万元。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信访办理、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积极稳妥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全年未发生退役军人群体进京去省赴市上访事件。

(六)有效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认真抓好退役军人法律政策细化落实,推动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巩固“五有”“全覆盖”和“三合”建设成果,认真落实“一统一联四结合”乡镇退役军人工作机制,推动县、乡、村“一中心两站”实体运转。持续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去年未创建的5个乡镇,以及服务对象达300人以上的6个社区服务站全部纳入创建范围,目前5个乡镇服务站已通过省厅检查验收。加大各乡镇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率先完成全县退役士兵档案整理和电子化工作。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水平。

(一)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维护优抚对象权益严格规范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待遇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和优待金。完善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机制。认真做好优待证的发放工作,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普惠加优待政策。规范优抚医疗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做好优抚对象年度数据入户核查工作。

(二)做好移交安置工作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完成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创新方式方法,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他们就业有去处、创业有扶持、失业有帮扶。联合县人社局共同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深化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出台惠及退役军人的特色金融政策,切实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三)抓好烈士褒扬工作,继续传承红色基因建立完善烈士纪念设施信息数据库、烈士纪念设施档案。充分挖掘红色资源,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红色资源的转化利用。组织开展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定工作。继续做好《江淮英烈传》英烈故事收集、编写工作。加强皖南事变烈士陵园建设,实施改造提升项目,完善功能配套,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建立优秀退役军人资源库,积极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十佳重点优抚对象”、“好军嫂”、“优秀兵妈妈”等评选活动,让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政权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推荐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四)以双拥创建为抓手,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推进常态化开展双拥在基层、军地共建等活动。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以双拥合格单位评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全县双拥工作水平。完善“现役军人驿站”、为义务兵父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拥军举措。积极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崇军企业联盟”。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持续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创新工作方法,打造“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加强基层退役军人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全面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全要素建档立卡工作。常态化开展为军属、烈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全面落实“四尊崇”、“五关爱”和“六必访”制度,持续开展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为优抚对象送春联和年画活动。继续做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和信访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