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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桃花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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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743054042A/202206-0007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桃花潭镇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桃花潭镇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桃政〔2022〕111号
发布日期: 2022-06-04 09:00
桃花潭镇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4 09:00 来源:泾县桃花潭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未成年学生预c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遏制溺亡事件发生,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未成年学生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

(一)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上好“防溺水警示教育”“自救和他救知识”2堂课,每天放学前最后一节课都要进行强调防溺水警示教育。逐个向学生家庭推送防溺水安全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协同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二是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与学校及各村之间的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宣传平台,开展安全教育和预警提示,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和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团委、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儿童之家的作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四是民政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管护监护措施,突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核实委托照护情况,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告知学生家长(委托监护人)相关注意事项,落实好(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护的第一责任。(牵头部门:教体办)

(二)加强水域管理。一是明确辖区水域权属主体和责任人员,不明确的要指定管辖;全面排查各类水域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二是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牵头部门:水利站)

(三)推动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坚持把“隐患”当“事故”看待,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教体、公安、自规、文旅、水利、应急等部门,要对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各地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牵头部门:应急办)

(四)加强重点水域巡查巡逻。要把握预防溺水工作规律,突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开展巡查巡逻,及时劝阻青少年儿童私自下水。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要充分发挥河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牵头部门:水利站)

(五)加强应急救援。要完善溺水落水等应急救援机制,以村为单位组建有游泳技能的应急救援队伍,将救援人员的联系方式在警示标志上公布,一旦接到通报,争分夺秒施救。公安机关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要快速出警。(牵头部门:应急办)

(六)建立双层包保责任制。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到具体水域、重点人群,特别是对留守青少年儿童要包保到户、到人,一级抓一级。并且制定包保台账,包保责任人结合入户走访、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包保人及其监护人宣传防溺水警示教育以及溺水自救等相关知识。(牵头部门:教体办)

(七)加强暗访督查。省专项行动9个督查组每月开展1次暗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督学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县纪委及镇纪委也将根据暗访情况和溺水事件发生情况,分级开展调度,情况严重的要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开展约谈,直至问责。(牵头部门:纪委)

(八)实行“零报告”和“周通报”制度。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村要实行“零报告”制度。(牵头部门:教体办)

(九)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从5月26日起,凡是发生青少年儿童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牵头部门:纪委)

三、时间安排

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时间为2022年4月至12月。

(一)动员部署(4月15日前)。全镇启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事件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学校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组宣办、教育办、派出所、民政所、自规所、水利站、应急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12月底前)。镇直各部门、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应急广播、农村大喇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学校开展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安全防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加强防溺水常态化的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家长会、家访、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的预警教育;加强周末、节假日之前及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预警教育,及时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职责,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排查整治(7月15日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持续对所属区域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排查责任,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阶段性排查整治在暑假之前完成。

(四)总结宣传(11月底前)。加大对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活动好典型好做法的总结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参与单位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保障措施

镇级成立防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倪波、夏光田

副组长:刘翔、查明、查晓玲、倪勇才、李清洁、汪祥、韩旭、郝磊、徐翔、都令迟、查俊利

成 员:查兰蓉、孙安然、任翔、张安静、胡乐文、王荣娣、贺俊之、杨婷、闻强、翟宝麟、舒红梅、舒希涛、翟小虎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统计站,闻强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掌握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收集排查信息,研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督促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村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各村各部门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和台账报到镇教育办。

请镇直有关单位、各村认真贯彻方案要求,对照时间节点及时向镇教育办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进展。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是我们的使命和职责。请务必持续用力,把防溺水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为广大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筑起一道牢不可摧的防线,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



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