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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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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城区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05 14:45
关于开展城区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14:45 来源:泾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更好地保护广大居民健康,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区域免费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6日(星期六),上午 5:00-9:00,下午 17:30-19:30。

采样地点:共39个(详见附件1)。 

二、采样范围

泾川镇10个社区(城区8个社区和城西社区、太美社区)及县开发区范围内企业 。 

三、检测对象

1、主城区范围内及县经济开发区全体居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2、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建筑工地工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等按原管控规定进行采样。学校师生、员工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开展采样。

3、因公务、商务、旅游等其他在城区范围内人员建议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现场凭身份证、“安康码”、“全员核酸检测预登记二维码”、户口簿均可登记采样。

2、因工作等其他原因不能在8月6日参与采样的居民可于8月10日前到城区设置的4个常态化核酸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详见附件2)。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组织本单位职工,在8月10日前到城区4个常态化核酸采样点完成核酸检测。

3、采样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尽量避免在进食后2小时内采集咽拭子,以免引起呕吐;采集样本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

4、有发热等症状的要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做好个人防护后,及时前往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参加本轮核酸采样。 

5、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不得进行核酸采样,应在48小时后自行前往就近检测点采样检测。

6、因近期天气炎热,请广大居民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有序、就近就便参加采样,注意防暑降温。 

泾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