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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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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4863530597/202403-00051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2 16:30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22 16:30 来源: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推进实施基层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基层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

(二)发挥专项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

(三)专款专用,注重绩效。

第三条  财务相关人员在收到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指标之后,应及时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要将资金百分百申请到位。

第四条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分、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截留、挪用、挤占等行为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