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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208-00029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学习资料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18 15:29
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发布时间:2022-08-18 15:29 来源:安徽互联智库公众号 浏览次数: 字体:[ ]

引言


保障性住房,顾名思义,是对住房需求的保障,目前在我国的发展已经有二十余年,是我国为保障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而提出的重要扶持方向。回顾过往,上世纪九十年代对“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提出的新要求是推动住房改革的重要节点。进入二十世纪以后,《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对保障性住房的囊括范围进行了极大的扩充。二十世纪一二十年代,保障性租赁住房成为为居民提供住房保障的重要统筹点之一,至此建设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正式确立,时至今日仍在不断发展之中。







公开事项框架


保障性住房是满足群众住房需求的“兜底”,是保障民生住房需求的“底线”,因此做好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的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支撑。目前,住建部印发的《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保障性住房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包括法规政策、重大决策、规划计划、建设管理、配给管理、配后管理、办事指南、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评价结果,共计10个一级事项、43个二级事项。从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而言,可谓是面面俱到。


10个一级事项主栏目各司其职,架构清晰,功能明确,内涵丰富但要素简明,易于基层政府的理解和公开。“法规政策”栏目为整个保障性住房领域提供基本的政策支撑,是保障性住房领域信息公开的基石。“重大决策”与“规划计划”栏目着眼于决策制定全周期公开和决策规划全时段公开两方面,为项目做好前瞻性指引。“建设管理”、“配给管理”、“配后管理”栏目从每一个具体的项目建设全周期、住房分配全周期、住房管理全周期出发,提出25个要点、123项标准化要素要求。“办事指南”栏目通过提供各类规范的办事指南,让群众在“申请资格-住房使用-退出申请”中有条可依。“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两个栏目注重解释、说明,用群众易懂的方式梳理各项内容、为群众答疑解惑。“评价结果”栏目通过公开上级评价表彰情况和社会评价情况两类信息,增强项目反馈,通过对问题的查缺补漏,更好地保障各类项目的实际成效。

扫码查看住建部《标准目录》原文

因为保障性住房领域需要公开的内容较多,以下仅选择一些基层实践中常见的公开事项或有一定公开难度的公开事项进行介绍,以供参考。

1. 政策法规

法规政策栏目包含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个子栏目,都要求公开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正文6个要素。从公开要求上来说,并没有太多理解上的难度,按照要素要求公开即可,但在具体公开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细节内容的公开错误,影响最终的公开成效。


第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分属于2个子栏目,需要注意不能混放,而基层信息公开单位容易出现栏目放置混乱的情况。

第二,法律法规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县(区、市)级人民政府和乡镇(街道)没有权力制定法律法规,所以县(区、市)级人民政府和乡镇(街道)在法律法规栏目只能转载上级符合条件的相关文件。

第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公开的内容有具体的要素要求,其中文号和实施日期属于易被遗漏的点,未随同文件一并公开。

第四,公开要素中发布日期经常出现标注错误。文件原文中未直接注明发布时间的文件,部分基层信息公开单位在转载的过程中未依照原文件发布时间及时更正文件发布时间,容易出现以转载时间作为发布时间的公开结果,造成文件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错误。

第五,公开要素中发布单位也是易错点,部分基层信息公开单位转载未注明文件来源,只标注文件的公开主体为本单位,造成文件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错误。

“法律法规”常见示例


“政策文件”常见示例


2. 建设管理

建设管理栏目是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实践中比较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地方各级政府需重点公开的内容之一,主要包含立项信息、开工项目清单、基本建成项目清单、竣工项目清单、配套设施建设情况5个子栏目,这里着重介绍开工项目清单栏目。


开工项目清单所含要素较多,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和实际开工套数、年度计划基本建成套数、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共计8个要素点。因为要素较多,且信息内容要求详细,所以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按照单一项目逐项公开或者以表格的形式排列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公众信息阅读的便捷性。

第二,年度计划开工套数与实际开工套数、年度计划基本建成套数三个要素相互区别且均需同步公开,建议进行区别处理。

第三,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一个,而不是四个单位任选其一,建议进行区别处理。


3. 配给管理

配给管理栏目与建设管理栏目一样属于较为重点的公开栏目,目前主要包含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审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房源信息、选房或摇号公告、分配结果、办理配租配售公告8个子栏目。从结构而言,依旧是“申请资格-等待房源-进行分配-结果公开”的线性结构,依旧是对整个分配过程的全周期公开,这里以存在一定公开难度的房源信息栏目为例进行介绍。


房源信息栏目要求公开项目名称、保障性住房类型、竣工日期、地址、住房套数、待分配套数、已分配套数、套型、面积、配租配售价格、分配日期等要素,对房源的公开内容可以说是要求做到事无巨细,因此在公开以上11种要素时,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第一,保障性住房类型是有着具体的分类,常见的类型有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分配房源所属的具体类型需要依照项目相关规划以及相关的政策文件确定,而不是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填写公开。

第二,配租配售价格是两类信息,需要依照房源所属类型进行区分,配租价格通常是针对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等类型,配售价格通常针对经济适用住房等类型。

第三,建议公开每次分配的具体批次,以便于申请人员更全面地了解房源信息。

第四,在具体公开实践中,受制于信息公开时效性的影响,部分内容存在滞后,建议提供具体的房源信息查询方式。


4. 配后管理

“重分配,轻管理”是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需要坚持避免的问题。配后管理栏目内容同样细致,包含公租房资格定期审核、自愿退出、到期退出、不符合条件退出、违规处罚退出、租赁补贴发放、租金收取、租金减免、腾退管理、房屋维修、保障性住房调整、运营承接主体管理12个子栏目。虽然栏目数量较多,但配后管理整体要求非常明晰,这里以自愿退出、到期退出、不符合条件退出、违规处罚退出四个栏目为例进行集中说明。


自愿退出、到期退出、不符合条件退出、违规处罚退出都是要求公开原保障对象(姓名、需隐藏部分号码的身份证号)、原租购项目(名称、地址、类型、套型、面积)、原享受补贴(面积、标准)等信息。这四个栏目是对退出名单的保障人员的具体分类,在信息公开时注意按类区分,按栏目放置信息,避免出现信息错放;同时在具体实践中,出于对隐私保护的考虑,部分地区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部分要素进行删减,因此要注意满足最低公开事项要求,确保基本信息实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