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2022年高校毕业生“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计划选认补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5 10:48
来源: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社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科农秘〔2022〕2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2年宣城市泾县“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计划选认补录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认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选认计划
泾县公开选认2022年高校毕业生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5个共5人,聘期1年,主要驻点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农业科技园区等,从事科技服务工作。
三、选认条件
(一)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乡村的意愿;
4.服从乡镇等入驻单位安排,履行相关合同;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优先选认脱贫户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等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选任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28日。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将报名资料(《宣城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送至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采取审核制。依据选认条件,由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进行体检(由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统一组织,费用个人自理)。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任资格。
五、聘用工资及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由入驻单位与其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经培训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资格。
(二)工资待遇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科农秘〔2022〕298号)执行。选认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保留应届生身份。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4000元。乡镇和农业科技园区等入驻单位,应帮助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解决食宿,费用个人自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合同到期后,合同自动解除。
六、大学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责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实行属地管理,由入驻地乡镇政府与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共同管理。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党的“三农”和科技创新等政策;
(二)收集乡村科技需求,联系服务所在地的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基地,行政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
(三)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兼任所在乡镇、村(社区)团干部,参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四)入驻地乡镇政府、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以及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王璐、冯美,0563-5022254,0563-5033823泾县经济开发区琴溪路88号县开发区管委会四楼。
本《公告》由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在选任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落实防疫举措,必要时将对有关安排进行调整。本次选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认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附件:宣城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报名登记表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