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22﹞660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泾县教育体育局、琴溪镇人民政府、泾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二、检查目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警示作用。
三、检查范围
检查工作自8月24日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10月10日前结束。检查范围为被检查单位2021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对相关单位进行延伸检查、调查。
四、检查内容
1、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聚焦平台会计核算真实性、资产质量和投融资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增资产规模、人为调节收入利润等粉饰报表行为,是否存在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持续融资等情况,稳妥有效揭示风险隐患。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情况,并结合检查开展调研,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贯彻实施,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
五、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2年9月2日—9月13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泾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反映。为提高检查工作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
0563-5123625(泾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0563-5122859(泾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电子邮箱:
jxczjjdj @163.com。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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