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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209-0002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开展常态化每周核酸检测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06 16:32
关于开展常态化每周核酸检测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06 16:32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及时排查疫情潜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9月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每周开展常态化免费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1、全县范围内全体居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2、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建筑工地工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等重点人群按原管控规定进行采样。学校师生、员工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开展采样。

3、因公务、商务、旅游等其他在县域范围内人员建议参加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间和地点 

1、主城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00--下午19:00。采样地点:共8个(详见附件)。

2、泾川镇主城区以外片区及其他乡镇采样时间、采样地点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具体采样工作安排以各乡镇通告、通知为准)。

三、主城区采样范围

泾川镇8个社区(城东社区、城南社区、水西社区、城北社区、官塘社区、山口社区、幕桥社区、百园社区)及县开发区范围内企业。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全县范围内全体居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以7天为一个周期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

2、现场凭身份证、“安康码”、“全员核酸检测预登记二维码”、户口簿均可登记采样。

3、采样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尽量避免在进食后2小时内采集咽拭子,以免引起呕吐;采集样本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

4、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不得进行核酸采样,应在48小时后自行前往就近检测点采样检测。

5、请广大居民根据天气状况,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有序、就近就便参加采样。

每周1次的全员核酸检测是预防性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配合参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疫情形势变化,对核酸检测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泾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