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022年部分项目结余资金重新安排,其中县农业农村局特色种养业到户产业项目结余115万元、“四带”产业到户项目(脱贫户)方结余7万元、县交通运输局结余180万元、县乡村振兴局结余6万元,合计308万元。现将结余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部分结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8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共分配资金308万元,其中分配县乡村振兴局308万元,用于牵头实施到村产业项目琴溪镇现代农村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及秦峰村秦坑河中心段护堤建设等7个到村基础设施项目,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泾县乡村振兴局
泾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泾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5102563,邮箱:ahjxfpb@126.com,通讯地址:泾县泾川镇幕三路10号;
泾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5123055,邮箱:jxczjfpb@163.com,通讯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附件:泾县2022年部分结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统计表
泾县财政局 泾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11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