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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泾县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11 17:15
【文字解读】《关于泾县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11 17:15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泾县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泾教体〔2022〕52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22年8月10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2年3月29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5月7日,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有关政策。为落实好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稳妥做好我县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县教体局出台了《泾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发布本《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7号)、《泾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办法》(办〔2015〕26号)和泾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22〕4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起草《通知》,县教体局分管负责人进行修改完善,经会议审定,正式发布。

四、工作目标

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五、重点内容

(一)各校要保证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可适当放宽,但不得接收201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学生。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各校须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严格按划定的范围招生。要坚持原则,不得擅自接收无入学手续的学生;学校不得私自转出、接受已经教体局划片招生并公示名单的学生。乡镇中小学原则上按行政区域和招生责任范围招生。对于少数确需跨范围到别的乡镇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尊重家长选择,乡镇接受学校要与孩子户口所在学校做好协调沟通,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民办学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规范招生管理和招生范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自主招生,招生方案、招生广告须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

(二)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确定办法:

1.首先考虑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而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均有城区户籍,依据儿童户籍所在地址;祖(外)孙户籍在同一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可以依据祖辈的房产登记入学。尚未办理房产证的购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自购作为自己营业用房并实际居住的门面房、自建房有相应证明材料的,可视作为居住地。城区中小学招生区域以地图形式作为附件随《通知》公布。

2.属以下几类人群子女按照相关政策执行,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军人、烈士;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从县外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泾川优才等“高精尖缺”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一线医务人员;招商引资投资者。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来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经审核后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学校不予安排。

(三)报名流程:

1.城区小学: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现场登记——资格审查——网上复核——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教体局审核拟入籍学生名单——各校正式办理入籍手续。

2.城区初中:现场登记——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线上报名。

3.乡镇学校8月30日、31日到校报名,9月1日开学。

4.转学管理:起始年级未在片区学校就读,中途要求转回的,可凭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于每学期开学或结束前1周到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片区学校班级未达到省定班额上限的前提下,可安排转学。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的按监护人户口和房产一致——有房产无户口——有户口无房产(提供无房证明)三级序列依次安排,无法接纳的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较近的未满额的学校就读。

六、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使用说明

家长可使用手机下载“皖事通”APP或电脑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站进行线上报名并查询相关登记信息。具体使用方法可见《家长操作手册》。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教体局

解读人:基教股胡传璋

联系电话:0563-5022227(泾县教体局基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