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泾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泾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泾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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