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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209-00035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普通住宅小区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价格标准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26 10:05
关于普通住宅小区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价格标准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2-09-26 10:05 来源: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8月24日至9月23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征求普通住宅小区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价格标准意见的公告》,收到意见建议3条,均未采纳,详情如下:

1、“7 ”建议,1楼一个价格段,2-3楼一个价格段,4楼以上均一个价格段,才不会有失公允。

2、雁无痕提出,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的收取,是否和楼层有关?如果当前未考虑的话,是否会纳入考虑?

3、汪先生提出, 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是否包括电梯产生的电费;物业收取楼道照明电费是否合理(目前是电梯电费和楼道电费一并收取的);如果不包括运行电费,0.3的价格个人觉得太高;目前我县正处于评选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要想解决好小区环境要看到问题的根本,而不是让包保单位临时抱下佛脚,问题的根本是物业收取的物业费和他们所提供的服务不匹配的矛盾;现在我县各物业收费都是按照最高标准(一级物业)进行收费的,但是我们对照我县《泾县城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大部门物业都达不到一级水平,甚至三级服务水平都达不到,一边老百姓承担着不断上涨的物业费,一边是拿着上涨的物业费继续不作为不干事;这严重的影响到老百姓的利益,甚至说在剥削老百姓;建议定期(一年一次)对物业服务水平进行评级,由主管部门+业主共同组成评委团对物业服务进行评级,而不是物业自己说了算(说自己一级就一级),评级也一成不变。

现答复如下:

1、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定价。前期物业通常是指从小区开始交房三年内的物业管理,此时的物业公司由开发商确定,前期物业收费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小区业主入住满三年的,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重新决定物业公司和收费标准。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可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2、目前,我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2012年7月原县物价局关于印发《泾县城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泾价综[2012]63号)文件执行,高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未纳入前期物业综合服务收费项目中。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实行单独建账,分摊结算收取,分摊管理办法由业主委员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企业另行约定的。

鉴于当前我县各住宅小区电梯运行维护收费由不同的物业服务公司按年度暂收,标准不一,业主存在较大意见。为解决这一矛盾,县发改委根据有关规定,并在价格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拟确定普通住宅小区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平均标准为0.3元/平方米·月。征收方式为:在现行前期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标准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有电梯运行的楼栋按照0.3元/平方米·月与前期物业综合服务收费合并,实行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一费制”。

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中包含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运行产生的用水、用电等公共能耗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另向业主分摊。

3、根据《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以物业公共服务所需当地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制定。通过市场调查了解,我县周边县市区制定的都是平均标准,按照楼层分级制定无相关法律依据。因此此次拟制定的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价格标准是全县的平均标准,与楼层无关。

4、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县发改委价格部门根据物业类型和物业服务等级制定基准平均收费标准,为物业收费的最高限价。具体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由县住建局房管部门制定并实行管理。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