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处罚时间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部门
1
泾县丽锦超市(经营者:王克梨)
泾市监(川)罚[2022]146号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1、没收物品;
2、罚款;
1、没收1.东洋之花滋润护手霜,数量:4支,2.妮维雅星果之恋润唇系列,EXP20220709,数量:4支,3.缤纯 花蜜保湿滋润霜,数量:4盒,4.卡丝兰黛 好气色水润淡彩润唇膏,数量:1支,共计13支;2、罚款2000元。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2022.9.21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