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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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农(渔政)罚〔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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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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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9日21时15分左右,泾县渔政协助巡护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在青弋江丁家桥镇后山滚水坝下游水域下丝网捕鱼。我局执法人员接报告后对当事人陈明云依法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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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5年修正本)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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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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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渔获物0.43千克。2.罚款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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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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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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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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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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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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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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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9MB1560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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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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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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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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