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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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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799823103L/202209-0002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文件】《关于认真做好“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盘活闲置土地的建议的答复》 文号: 泾管字〔2022〕118号
发文日期: 2022-08-31 发布日期: 2022-09-19
有效性: 有效
【部门文件】《关于认真做好“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盘活闲置土地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19 17:09 来源: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潘耀东代表:

您好,关于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建议会上提出的《关于盘活闲置土地的建议》,我委已收悉,县经济开发区是体现全县工业经济水平的主战场,也是实现“两业并进”排头兵,因受扬子鳄保护区影响,县经济开发区停工整改,导致了低效闲置土地的出现;近年我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树立目标,完善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2022年土地利用和计划管理的通知》和《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为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有效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计划利用两年时间(2022—2023年)全面查清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情况,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作台账,形成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清单,按照“一地一策”制定分类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处置,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零。2022年起,除特殊工业用地外,县经济开发区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2。

2、推进“腾笼换鸟”工作。对可以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经与用地单位协商一致后,收回全部或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对纳入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清单,符合规划要求、产权关系清晰、无债务纠纷等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进行项目嫁接,引导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全部或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

3、推进“提质增效”工作。对投资强度、建设周期达不到约定要求的项目,对于企业有较强发展需求的,通过政府和企业协商建设共享厂房的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如创玺铸造项目新建共享厂房及办公楼,面积约11850㎡。对于已破产或无发展需求的企业,开发区管委会对此部分企业开展评估收购工作,目前已完成万顺球墨地块约有164亩地法拍工作,同时对荣喆、盛源等企业开展收购前评估工作。

4、严把“入园”关。充分发挥我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区位优势,以引进大项目和有助于构成产业集聚、产业升级、产业结构优化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质量,扩大招商引资规模;鼓励项目建设使用高标准厂房,对于用地规模小于1.5公顷且适宜使用高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一般不单独供地。

感谢您对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所提的宝贵建议,今后,我们要加强沟通对接,共同为我县实现“工业强县”目标不懈努力。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