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MB19884796/202210-00001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公示 |
发布机构: | 泾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2022年三季度泾县应急局行政执法公示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10-08 14:14 |
序号 | 时间 | 检查对象 | 安全隐患 |
1 | 8月3日 | 宣城市嘉拓纺织有限公司 |
1.配电房未设置应急照明灯,电缆沟未盖全,未设安全操作规程,未设安全警示标志。 2.厂区车间未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安全出口未设疏散标志。 3.在线检测房不得使用可燃泡沫压芯板。 4.部分管道法栏螺栓设置不全。 5.有限空间安全告知牌中应核实实际存在的有害因素。 6.电瓶车棚未设灭火器材。 7.部分用电不规范,电缆线未采取防机械伤害措施。 8.厂房直梯未设防护笼。 9.消防水压不足 10.安全生产相关软件资料应进一步完善。 |
2 | 8月4日 | 泾县顺欣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1.斜梯扶手设置不全;部分作业平台护栏不全,未设置踢脚板。-- 2.输送带机头未设置防护装置,未设急停拉统装置。- 3.工业气瓶未设防倾倒装置,不得露天存放。 4.动力柜未设警示标志,操作室未设灭火器材。5化学品设安全标签 6.柴油信态不符合规范,整加强现场管理。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以上整改期限30天。 |
3 | 9月14日 | 宣城宏宇竹业有限公司 |
1.电切割机手柄不绝缘 2.柴油健罐存放不符合安全要求 3.钢斜梯 直梯未设置院护装置 4氧气瓶、石油液化气瓶安全距离不足,且去没为制装置。 5.用电与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含:未管图成等) 6.砂轮机防护罩缺失,且属于淘汰设备 7.现场安全标志不全,消防灭火器材不足,车间安全通道堵塞。_ 8.消火栓破损未及时修复,周边存在障碍物 9.部分压力表、安全阀未定期检测 10.锅炉房存在墙体开裂现象 11.货棚立柱未设防撞措施 12未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13.现场禁止烟火等安全标志不全或陈旧。 14砂光机,锅炉等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 15.现场无粉尘清扫制度,且部分区域积尘较重 16.办公建筑物使用泡沫夹芯板 17.未见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 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安全软件资料 |
4 | 9月14日 | 宣城旺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工业气瓶(氧气瓶、液化石油气瓶)防火间距不足,且液化气设置场所泄露检测、探测装置设置高度不符,另未设置液化气减压阀、止送回火装置等,另周边电器不防爆。 2.用电与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无漏电保护器,设置在木板上,未套管、固定等) 3有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牌。 4.灭火器材配置严重不足。 5.部分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未定期检测。 6.未见粉尘清扫制度,且部分厂房内积尘较重。 7未见锅炉等生产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8.氢氧化钠作业点未设置洗眼器。 9.柴油储存不符合安全要求。10.未见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软件资料 |
5 | 9月28日 | 泾县永锟铸造有限公司 |
1.安全相关软件资料缺失(含:无
全员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符合要求,未见安全培训相关台账等) 2.铁水包未定期进行无损探伤检测。 3.熔炼炉温度、压力报警装设置不全。 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未持证上岗。 5.工业气瓶防火间距不足,且未设防倾倒装置,未设减压阀、回火阀。 6.用电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未设漏电保护器。 7.电瓶车棚未设置灭火器材。 8.电磁吸盘现场未设安全操作规程。 9.平台梯、钢斜梯未设扶手。10.备用炉前坑未清理。11.动力柜未设担心触电等安全警示标志。12.车间停放电瓶车。 |
6 | 9月28日 | 泾县兴林木业有限公司 |
1.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相关软件资料不健全,无安全培训记录,无安全投入费用等相关台帐。 2.现场用电,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含:未套管、固定安装,开关设置在木板上,为设漏电保护装置等)。3.电瓶车车棚未设灭火器材,车间停放电瓶车。 4.动力柜未设“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 5叉车未办理特种设备登记,叉车作业入屋未持证上岗,现场作业未系安全带。 6.现场消防器材严重不足,部分灭火器损坏未更新。 7.锯庆传动的部位未采取防护措施。 8.锯床、热处理室等有较大危险区域、设备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与相应安全警示标志。 9.厂区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 10厂区内未设置消火栓系统。 |
7 | 7月15日 | 宣城市聚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该企业目前仍在高温期间开展作业,存在安全隐患,责令该企业于7月18日前做好停车停产工作; 2、该企业复产前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开展培训等。 |
8 | 7月27日 | 宣城市聚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该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 |
9 | 8月1日 | 宣城市聚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关于企业复产验收: 1、企业已制定开车方案; 2、开展复产前隐患排查; 3、对员工开展了全员培训等; 4、各项证照均在有效服务期内。同时企业做好高温天气错峰工作方案,避开高温作业。 |
10 | 8月2日 | 浙溪加油站 |
年度“百日行动”执法检查: 1、防火检查记录缺少检查人签名; 2、安全责任制未将新安法7项职责写入; 3、做好高温期间安全防护,备足防暑降温用品,及时发放给员工。 |
11 | 8月12日 | 安徽天恒农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经检查,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整改安全设计诊断问题,另发现问题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根据新安法重新修订; 2、现场未见年度检维修计划; 3、消防沙池存量不足; 4、高温期间,领导干部要做好值班值守,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
12 | 8月15日 | 宣城市聚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经检查,该企业自8月8日起实行错峰生产,停止白班高温作业。 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中重大危险源第一次“消地协作”联合检查及老旧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中提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同时要求企业继续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暑降温物资保障及人员培训,加强领导带班值守,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
13 | 8月15日 | 宣城市聚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市局在8月3日进行换证现场复核时提出下列问题: 1、丙烯储罐卸料接地线未单独设置; 2、丙烯罐区、苯酚罐区变更手续材料不完善; 3、配电房警示标识不全,烷基化车间洗眼器不能正常工作; 4、中控室未见操作规程,可燃气体报警器分布图报警器位号应与系统一致。 经泾县应急局现场复查,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
14 | 8月25日 | 安徽红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经检查: 1、未按年度培训计划及时开展特殊作业培训; 2、安全设计诊断问题完成1项整改,5项未完成,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 3、高温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
15 | 9月20日 | 泾县祥兴土产日杂有限公司 |
1、3#爆竹库部分产品外包装破损; 2、3#爆竹库部分产品标识不全; 3、视频监控出现故障。 |
16 | 7月11日 | 泾县振兴铜矿有限公司(复查整改) | 根据市安委会“宣安[2022]1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开展岁末年初矿山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主井绞车深度指示器中段标识不准,未及时调校;绞车滚筒无固定防护装置;绞车房西侧墙体开裂、地基下沉;2、+130m中段马头门处罐笼与井壁间隙过大,摇台两侧无防坠措施;电缆、信号线敷设凌乱;3、+130m中段二处封闭墙外未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4、+130m中段水泵房电控箱用灯泡除湿;5、+130m中段探矿巷与废弃巷道贯通未及时封闭;6、+130m中段采场0#釆场人行梯架设不牢固;7、+130m生产中段单体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规范。 |
17 | 7月11日 | 泾县振兴铜矿有限公司(复查整改) | 根据泾安办[2022]15号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15条措施精神要求,汲取3.4事故教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应急局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矿山中段平面图未标注采空区相关参数,图纸未签字确认;2、采空区相关管理台帐不完善;3、+92m生产中段采矿单体设计内容不规范,未会审,未进行技术交底;4、复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不完善,未做到“一人一档”;5、未制定2022年度采掘计划;6、井口入口登记检身制度执行不到位;7、井口安全门安装不牢固,警示标志不足;8、井下各中段测风不及时;抽风机缺少轴承温度检测仪表;9、井下+92m、+42m中段安全监控系统损坏未及时修复;10、主提升绞车、钢丝绳、罐笼及防坠器日常检查记录填写不及时。 |
18 | 7月11日 | 泾县振兴铜矿有限公司 | 根据省安办《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2]1号)、县安办印发《关于做好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通知》(泾安[2022]7号)文件要求,县包保责任人马文波(常务副县长)并邀请专家对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主要负责人每月未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2、技术负责人未每月组织召开技术分析会;3、井口入井检身制度执行不严;4、+92m中段探矿巷局扇未正常使用,现场照明电压为127V非安全电压;5、+42m中段水泵房、启动开关均未挂牌管理;6、回风井(1号井)井口棚破损,漏风严重,风机房杂物多,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
19 | 7月11日 | 泾县银山岭矿业有限公司 | 根据省安办《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2]1号)、县安办印发《关于做好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通知》(泾安[2022]7号)文件要求,县包保责任人马文波(常务副县长)并邀请专家对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158m中段北探矿巷照明电压为127V非安全电压,风筒出风口距作业点距离过远;2、+158m盲斜井上部车场阻车器距离变坡点较近,不符合规范要求,阻车器不规范;盲斜井+132m中段处缺少行车信号灯,下部缺少挡车栏;3、井下消防管道内径不足80mm,且主要中段井底车场未设消防栓;4、井下配电柜(箱)未挂牌管理,缺少警示标志;5、地面变电所配电柜未挂牌管理,缺少管理制度;无高压令克棒和绝缘手套,绝缘胶靴检验有效期过期;6、柴油发电机无定期试运行记录,室内无管理制度。 |
20 | 7月11日 | 泾县银山岭矿业有限公司(复查整改) | 根据安徽省安办《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2]1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安全副矿长、机电工程技术人员专业不符合(矿安[2022]4号)文件规定;2、未按要求定期开展危险源风辩识和安全风险评估;3、未建立入井人员定位系统(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4、未按要求每月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5、技术负责人未定期开展技术分析会;6、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工程施工前未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7、无巷道锚网支护质量检查记录。 |
21 | 7月11日 | 泾县银山岭矿业有限公司(复查整改) | 根据泾安办《关于印发泾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泾安办[2022]25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安全生产法》要求及时修编;2、技术管理机构设置文件不规范,未纳入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20年版)进行修订;4、采空区现状图内容不规范,缺少采空区体积等相关参数;相关管理台帐不完善;5、井下水灾、火灾避灾路线标识牌未规范设置;6、+158m中段001号封闭墙内电缆、管道未拆除,墙体不牢固;7、井下测风不及时,测风牌板数据未更新;8、+158m中段运输巷1线附近钢支护空顶空帮未及时处理;9、+158m中段水泵房配电柜缺少警示标志,水仓杂物未清理。 |
22 | 7月15日 | 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 | 根据省厅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高温天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风流紊乱;2、斜坡道浮渣较多;3.巷道标识标志设置不足;4.矿山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更新。 |
23 | 7月16日 | 金丰矿业(安徽)有限公司(复查整改) | 根据泾安办《关于印发泾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泾安办[2022]25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290m生产平台工作帮作业前浮石未清除;2、+290m生产平台外侧临边防护设施不完善,缺少安全警示标识;3、临时排土场坡顶平台局部车挡缺失;4、边坡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明确检查和观测频次;5、采场边坡位移检测点位移变化量明显,未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安全生产法要求及时修编。 |
24 | 7月16日 | 金丰矿业(安徽)有限公司(复查整改) | 根据安徽省安办《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2]1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未见职工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证明材料;2、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帐不完善;未每月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评价;3、每月开展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未形成报告签字备查;4、雨季前未全面检查矿区截排水设施,未制定防排水措施。 |
25 | 7月16日 | 泾县包合苏岭方解石矿(复查整改) | 根据泾安办《关于印发泾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泾安办[2022]25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采空区现状平面图不规范,空区形态参数标注不全;采空区管理台帐一不健全;2、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未经矿长签字批准;3、+80m中段探矿巷超前探水设计无会审和技术交底记录,缺少水文地质条件、巷道及钻孔布置图等内容;4、未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未配备通风技术人员和测尘人员;5、+80m中段副水仓淤泥未及时清理;6、+106m中段5号采场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停风未设栅栏和警示标志;7、西斜坡道+86m水平处配电房门变形无法开启。以上限期30日整改。 |
26 | 7月16日 | 泾县包合苏岭方解石矿(复查整改) | 根据安徽省安办《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2]1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未见工人学历证书;2、重大事故隐患每月开展的排查未形成排查治理报告;3、人员定位系统尚未建设;4、+160中段+106—2+采场采矿作业规程、+80中段北—探矿穿脉施工组织设计主要负责人未审批;5、无敲帮问顶管理制度,无巷道定期检查记录;6、探放水设计内容编制不规范,如缺少水文地质条件、探放水巷道布置、避灾路线图,无钻孔布置设计等;7、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未经矿山主要负责人批准。 |
27 | 7月19日 | 安徽钱塘矿业有限公司 | 根据县局执法计划,县应急局组织人员对该企业进行应急管理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尾矿库正在申领安证,处于停用阶段,存在以下问题:1、截洪沟内杂草未及时清理;2、未制定演练计划;3、开展演练未进行评估。 |
28 | 7月21日 | 安徽钱塘矿业有限公司 |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关于对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皖传[2022]36号)文件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组织人员对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照《安徽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形成大检查自查整改报告;2、未做浸润线人工监测,降雨量监测未设;3、监控中心未设视频监控点;4、未完成应急广播系统,应急仓库物资未按应急预案配备。 |
29 | 7月27日 | 安徽泾县恒信矿业有限公司(复查整改) | 根据《关于印发泾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泾安办[2022]25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143m中段采空区相关资料不健全;2、未制定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逾期未重新办理审批手续;3、+143m、+120m中段运输巷分道口水灾、火灾避灾路线指示牌设置不全;4、未对入井人员进行通风管理和防中毒窒息事故专题培训;5、自救器未建立检查维护台帐;6、+143m中段N6采场入口处顶板破碎应及时排除危石;7、+143m中段废弃巷道封闭不完整,应进行全封闭;8、采场爆破区域未设置醒目爆破警示标志或安全警戒线;9、+120m中段西翼调节风门未正常使用,N8矿房风量不足。 |
30 | 7月27日 | 安徽泾县恒信矿业有限公司(复查整改) | 根据安徽省安办《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2]1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五职矿长”任命文件内容不规范;2、未每月开展危险源辩识和风险分析评价;3、未每月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排查;4、采掘工作面施工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5、+143m中段N6矿房附近溶洞处封闭不到位;6、未对所有巷道进行检查。 |
31 | 7月27日 | 安徽泾县恒信矿业有限公司 | 根据县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泾安办[2022]40号)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灭火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22]236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对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泾安办[2022]40号)1、平硐口入井检身制度执行不严,无记录;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栏中未明确当班带班领导;2、+143m、+120m中段采、掘作业现场电缆管道敷设凌乱;3、+143m中段N6采场照明电源线材质不符合要求;+143m、+120m中段采掘作业面照明电压为127v非安全电压;井下使用的手持式电钻电压为220v,应使用低于127v电压的设备;4、+143m、+120m中段井下作业点顶板分级管理牌板填写不规范,顶板分级不明确;5、+143m~+260m中段西总回风上山照明设施未正常使用;+120m~143m西回风上山未挂牌管理;6、+120m中段西N6采场东切割巷局扇损坏停风,未及时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西切割巷停风未设栅栏和警示标志;7、井下主要巷道、交岔点标识牌设置不足;8、井下电缆、管道标识牌设置不足;9、应急预案未按GB/T29639—2020要求编写。(皖应急函[2022]236号)1、未健全矿山防灭火责任体系,未设专(兼)职防灭火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防灭火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2、未完善防灭火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机制;3、井下+120m水泵房、空压机室等未设防火标志;无防火日巡查记录;井下运人车辆、挖掘设备仅配备1具灭火器,数量不足,应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器。 |
32 | 7月27日 | 金丰矿业(安徽)有限公司 | 根据县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泾安办[2022]40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对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处于生产状态,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采场+290m平台西侧靠帮边坡坡面角过大,坡面松散岩石未清除;2、采场+290m生产平台工作帮坡面角过大,工作帮未整体推进;坡面危岩作业前排险不到位;坡顶安全警示标志不足,警戒线局部缺失;3、+300m平台两台挖掘机安全间距不足;4、上山运输道路限速等安全警示标志不足;5、开采现状图内容不规范,缺少300m爆破警戒线,未标注露天设计开采范围;6、未见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材料;7、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审批材料;8、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做到全覆盖,缺少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责任制;矿长、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未按安全生产法要求修订。以上问题立即整改。 |
33 | 8月2日 | 泾县银山岭矿业有限公司 | 根据县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泾安办[2022]40号)和泾县应急局《转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灭火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泾应急[2022]49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对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未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2、主抽风机运行记录不完善;3、+132m、+158m巷道路标设置不全,水灾、火灾避灾路线指示方向不准确;4、+132m、+158m中段通风行人天井(上山)照明电压为127V非安全电压;5、+158m中段釆场放矿漏斗、溜井口未设警示照明和标志;6、+158m中段运输巷5线处危岩松软未支护加固。 |
34 | 8月2日 | 安徽钱塘矿业有限公司 | 根据县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泾安办[2022]40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对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采场北侧+150m平台东侧边坡面岩土松散,边坡修整不及时,局部存在伞檐未处理;+130m同平台作业两台挖掘机作业安全间距不足50m;2、采场南侧作业区+130m、+140m、+150m台阶坡面角不一致,坡面不规整;3、采场台阶标高标识牌不全,采场边坡、入坑道路安全警示标志不足;4、采场积水坑四周缺少防护围栏和防溺水警示标志;5、安全责任制未及时修订,规章制度不健全,每月未按要求召开技术分析会。 |
35 | 8月5日 | 安徽泾县金石矿业粉体有限公司(整改复查) | 根据泾安办[2022]15号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15条措施精神要求,汲取3.4事故教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应急局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全覆盖,缺少采矿、机电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不规范或未及时更新,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3、未制定年度采剥计划、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4、矿技术负责人未及时开展技术分析会;5、未编制采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6、未编制动火、吊装等高危作业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台帐不健全;7、采场运输道路临边侧缺少防护设施,无限速、减速等安全警示标志;8、采场边坡安全警示标志、台阶标高牌不完善;9、采场+165m平台靠帮边坡坡底未设防滚石隔离挡墙和安全警示标牌。 |
36 | 8月5日 | 安徽泾县金石矿业粉体有限公司 | 根据县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泾安办[2022]40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对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采场西侧边坡北端安全平台堆满矿石未处理;2、采场坡底平台(+165m)运输作业前上方边坡危石、平台落石未提前排除;3、采场东南侧+165m台阶坡面存在危石、伞檐未及时处理;4、采场南侧废土石临时堆排段高超高,坡㡳入口未封闭,未设安全标志;5、采矿设备配备灭火器不足;6、主要负责人未每月组织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未正常开展技术分析会;7、+165m运输平台两台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安全间距不足50m;8、未制定重点县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以上问题限期30日内整改完成。 |
37 | 8月5日 | 泾县包合苏岭方解石矿(普通合伙) | 根据县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泾安办[2022]40号)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灭火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22]236号)文件要求,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对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皖应急函[2022]236号):1、未建立各级、各职能部门、岗位防火责任体系;未配备专(兼)职防灭火安全管理人员;2、未建立防灭火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防灭火管理制度;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内容不规范,且无防灭火相关内容;4、未建立防灭火管理安全培训机制;未见防灭火安全培训记录;未见防火日巡查记录;5、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内容不规范,未明确动火等级划分、动火有效期限、审批程序等内容;6、尚未开展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演练。二、(泾安办[2022]40号):1、井下消防管道、风管、水管、电缆未挂牌管理;2、井下接地网接地电阻未按要求定期测定;3、压风机房、柴油机发电房无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5、井下部分配电箱接地线设置不规范,线径、材质不符合要求;6、无地面、井下电气设备检修记录;7、供电系统图绘制不规范,未标注电气设备型号、规格等。以上问题限期30日整改完成。 |
38 | 8月10日 | 安徽钱塘矿业有限公司(整改复查) |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关于对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皖传[2022]36号)文件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组织人员对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照《安徽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形成大检查自查整改报告;2、未做浸润线人工监测,降雨量监测未设;3、监控中心未设视频监控点;4、未完成应急广播系统,应急仓库物资未按应急预案配备。 |
39 | 9月2日 | 安徽泾县恒信矿业有限公司 | 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及省应急厅检查组现场抽查检查,发现你矿存在以下问题:1、+120m中段水泵房五台水泵密封圈破损漏水。2、北六东封闭墙未留设排水孔。3、东二回风巷安设的风门缺少风窗、人行通道门。4、《泾县恒信矿业有限公司轿子顶方解石矿地下开采初步设计变更设计》要求“采场采空区高度较大,配备三桅杆柱式升降平台(GTW丫14—100),及时检查和处理矿房顶板与两侧矿柱安全隐患和处理浮石,发现顶板不稳固进行锚杆加喷射混凝土支护”。矿井未按要求配备升降平台、锚杆钻机、喷浆机等支护装备。5、《+120m中段东北2采场采矿作业规程》缺少顶板管理方法(包括支护要求)、工程和重要安全设施施工图等内容;安全技术措施中缺少防坠落、防排水、防灭火、防电气伤害等内容。不符合《关于加强安徽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二)条要求。6、矿井编制的《顶板分级管理制度》缺少对分级后的顶板采取相应的支护处理措施内容。7、地面发电机房内放置2桶柴油,机房内缺少消防设施。8、地面配电室内电缆防护不够,配电室缺少防鼠板,配电柜底板未封堵,配电柜有可能进小动物,造成电气事故。9、井下+120m中段水泵房,水泵电机电缆浸泡在水中,电机外壳接地线有断丝腐蚀情况,水泵管路吊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强度不足。10、中段运输巷道断面大于设计值(4.0X4.0m)。11、采空区调查资料是2018年调查的资料,2022年上半年未按要求进行调查。12、+120m中段有2处破碎的巷道未加强支护。13、矿山未制定车辆运输的管理制度。14、水泵运行记录不规范(水泵运行参数记录不全)。15、图纸管理不规范,矿山通风系统图未标注矿山总回风量、采掘系统图上未标注水泵位置、供电系统图未标注电缆、变压器等参数。16、矿山缺少供电计算资料,馈出线断路过流选择无依据,不能保障线路末端的最小短路电流低于断路器脱扣整定电流的1.5倍。不符合GB16423—202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7.3.3的要求。17、2022年1月份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安徽泾县恒信矿业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系统检测报告》计算的矿山最大需风量23.98m³/s(1438.3m³/min),矿井通风系统图标注的总进风量为1091m³/min,两者相差较大。 |
40 | 9月2日 | 泾县包合苏岭方解石矿(普通合伙)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检查组现场抽查检查,发现你矿存在以下问题:1、未制定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未制定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2、未制定采矿技术员、出矿工、监测监控工、外包爆破工程负责人、爆破工等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未制定值班调度、监测监控、入井检身、井下劳动定员、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发放使用、质量标准化、主要灾害预防;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4、未制定调度值班员、监测监控工、测风测气工等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外包爆破工程队伍人员未纳入矿安全培训计划。6、2022年开展冒顶片帮事故、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未包括外包爆破工程相关人员。7、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缺少安检员职责,未明确值班调度员.安检员、班队长等人员现场紧撤人职责。8、未统计领导带班下井的月度计划完成情况。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未填写存在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9、未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制度。10、《+80m∽+106m中段管缆井施工组织设计》中爆破设计参数不符合规定要求,如炮眼间距仅0.2m,起爆顺序四段,仅见周边眼一段,无掏槽、辅助眼等其他三段设计内容,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反井施工未明确与上部巷道贯通警戒距离及安全防范措施,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2.6.1条规定。11、采空区管理制度内容不规范,未明确采空区管理责任单位;采空区管理台帐缺少采空区空间参数;+124m、+106m、+80m中段采空区现状图缺少图例、矿界坐标等要素。12、通风系统平面图无图例,未标注井下测风站位置、井下+106m、+80m中段主要巷道风量等内容;上下中段重叠巷道位置关系标注不清,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10条规定。13、通风机房未设置风压丶风量等测量仪表;远转记录未填写轴承温度、风压、风速、风量等数据,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6.3.4条规定。14、+106m中段东翼东2采场、+80m北1采场封闭墙未封闭接顶,未设管理牌板,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6.2.8条规定。15、+80m中段进回风联络巷仅设一道风门,缺少一道反风门;井下风门未编号挂牌管理。16、+80m中段管缆井掘进工作面、北1采场回风流中未设CO传感器。17、风井井筒未每月检查一次,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2.8.1条规定。18、雨季前未组织一次防水检查,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8.2.2条规定。19、2022年6月25日,申请的+80m南2北调车场电焊动火作业由生产副矿长郑书培审批,未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动火措施对消防器材等未做出规定,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6.9.1.19条规定。20、2022年4月7日,矿#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查时,提出空压系统未安装安全阀。21、+80m中段主排水泵通讯电话不通。22、+83m井下总配电室主接地干线使用30*3扁铁制作,其截面积和厚度未达到100m㎡和4mm的要求,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7.6.7的规定。23、主排水泵房附近一处封闭墙,有三趟排水管未撤除。24、矿提供的风简检测报告中样品为黑色,与现场使用的黄色风筒不符。25、井下使用的照明灯具为普通照明灯具,不具有防水、防潮、防尘功能;照明线使用普通护套线。 |
41 | 9月5日 | 泾县银山岭矿业有限公司铜山选矿分公司 | 省厅组织专家对泾县银山岭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该企业因发生事故停产,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1、尾矿库的截洪沟建设不规范。2、尾矿库子坝坝面的坡比设置不正确。3、尾矿库排水斜槽盖板设置不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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