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9 11:30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9月29日(周四)下午约14:40(在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后),在县行政中心617会议室,召开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副县长人选参加;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负责同志和县人武部主官列席会议。
(二)请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邀请1名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列席会议,请县司法局安排并通知参会。
(四)请各汇报和列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除议题汇报单位可带一名助手外,其他列席单位一律不得增加列席人员。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五)各单位汇报说明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各汇报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印制汇报材料电子版于9月28日下午19:30前交县政府办秘书科(609室)。
(六)请各列席单位在0A邮箱自行下载议题材料,会上不再印发,相关内容不得外泄。
(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记者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八)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接触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不得参会。会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或接触过境内新发本土病例所在地级市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应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议题附后)
2022年9月29日
一、听取《关于促进工业和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修订情况汇报
汇报单位:县科商经信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统计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讨论《建立统计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统计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讨论《关于泾县人民政府与长三角(宣城)抽蓄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泾县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合作框架协议(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列席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数据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国控集团、县供电公司
五、听取关于申请发行牛岭水库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牛岭水库建管处
列席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六、听取关于泾县2022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