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暖民心安心托幼行动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幼儿园保教和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托育难问题,根据《泾县安心托幼行动实施方案》《泾县泾川幼儿园安心托幼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2022年秋季,泾县泾川幼儿园城东园区开展托幼一体化试点工作,计划开设一个面向2-3周岁幼儿的托班。现将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幼儿户籍在泾川镇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在主城区的常住适龄幼儿。
二、招生人数
托班幼儿20名。
三、招生年龄
托班幼儿年龄为2-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四、招生登记
(一)网上预登记
1.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
2.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进行预登记。
(二)现场审核
1.时间:2022年10月16日上午8:00—11:30。
2.地点:泾县泾川幼儿园城东园区。
3.方式:查验登记材料原件,收取复印件。
五、所需材料
现场审核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符合幼儿为泾川镇户籍条件的,需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
(二)符合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在主城区常住条件的,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原件、幼儿出生证明。
如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泾县主城区范围内持有新购房屋的,需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幼儿出生证明。
六、其他事项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凭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应急局、县卫健委等单位审核并经县教体局确认后的相关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登记,统筹安排入园,不占招生名额。
1.军人、烈士子女入园:按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执行。
2.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按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执行。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执行。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园: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精神执行。
七、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预约登记先后顺序不作为幼儿能否入园的依据。
(二)家长须持有效、真实材料入园查验,材料需准备复印件,所有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三)因疫情防控要求,家长入园须科学佩戴口罩、扫码、测量体温。为防止人员聚集,每户仅限一位家长入园并保持安全距离和良好的秩序。
八、招生入园
(一)预约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入园对象。
(二)在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适当放宽条件招生。
(三)审核后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抽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并当场公布(如需抽号招生,方案另行通知)。
幼儿入园前须按规定时间到县妇计中心体检、到县疾控中心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家长按照幼儿园规定的入园时间,携带《幼儿健康体检合格单》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到泾县泾川幼儿园城东园区办理入园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咨询电话:18095639651。
附件:泾川幼儿园城东园区2022年秋季托班招生预登记表二维码
泾县泾川幼儿园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