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党组织和上级部门[3]为村(居)务公开监督主体。
村民可质疑或质询所公布的村务事项、委托村务监督委员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和凭证、要求有关当事人解释有关问题、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村务监督委员会收集村民意见并做出回复,审查村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公开的时效性、公开形式的科学性以及公开程序的规范性,督促村委会及时整改问题等。
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村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监督工作。
上级部门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受理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投诉、信访和举报并经过调查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