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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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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MB11580969/202211-00016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乡村振兴热点回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哪些方面?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4 09:40
【乡村振兴热点回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哪些方面?
发布时间:2022-11-14 09:40 来源:泾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衔接资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