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粮油代储补贴资金
(1)项目概述。我县城镇常住人口约14万人,按照每人每天口粮0.5斤,口油0.1斤的数量计算,为完成保障城镇人口7天成品粮油供应的目标,我县须完成成品粮油储存任务大米255吨,食用油50吨。
(2)立项依据。支付代储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成品粮油存储产生的管理费用。
(3)实施主体。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成品粮油储存任务大米255吨,食用油50吨。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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