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住建局> 基层政务公开> 市政服务> 城镇燃气管理>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728W/202211-00353 组配分类: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水、气报装外线工程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泾营商办〔2022〕10号 文号: 泾营商办〔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11-08 15:14
关于印发《泾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水、气报装外线工程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泾营商办〔2022〕10号
发布时间:2022-11-08 15:14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规范性文件决策程序,现就《泾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水、气报装外线工程审批流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9月2日至10月2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余泽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日

泾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水、气

报装外线工程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进企业水、气接入便利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泾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泾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通知》(泾政〔2021〕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优化营

商环境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标先进,进一步减少环节、压缩时限,实行全程网办,切实提高水、气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企业用水、用气报装业务涉及的水、气外线工程。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备案办理。对于施工长度在200米以内(含200米)的水、气接入外线工程实行承诺备案制,供水、供气企业根据规划、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的要求提交项目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后,直接组织施工。审批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未按有关建设标准(条件、要求)操作、施工的, 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并记入失信档案。

(二)并联限时审批。对于企业红线外200米(不含200

米)以上的水、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涉路施工许可、 绿化许可、占路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实行限时办理和并联审批。由供水、供气企业发起审批申请,提交审批所需材料,各审批 部门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同步办 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气接入外线工程的全部许可审批。按照“能简则简”的原则办理规划审批。由规划部门明确办理规划 审批手续的项目范围,对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事项进行说 明;需要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在受理申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核实并批复,报政府相关会议以及规划委会议审议的项目除外。按照“能并则并”的原则,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将绿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和影响交通安全占路施工的审批手续并行处理, 联合审批,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批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供水、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开展优化水、气报装营商环境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总体要求和时间安排,针对优化调整后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文件,进一步明确审批的申请材料、管理流程和办结时限,更新相应的办事指 南,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协同配合,主动衔接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合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