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在建工程顺利实施,构建诚信履约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营商环境,泾县公管局出实招加强标后监管出实招。
一是压实招标主体责任。根据《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严格要求招标人要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加强标后履约监管,促使项目合同履约到位。同时严格遵循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明确合同各方主体权利责任,在标后巡查工作的过程中增加对建设单位监督力度的评价。
二是夯实监督检查力度。会同县委政府督查室、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在建政府投资类项目标后履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倒逼中标企业加强诚信履约意识,提高履约能力。今年以来共对108个在建项目开展标后履约检查共计231次。
三是落实构建信用市场。建立信息归集公示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将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到招投标环节,同时对履约环节不到位的单位依法给予信用处理,维护“一处受限、处处受限”的公平市场环境。今年以来,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项目经理不在岗等情形的19家项目单位给予了信用处理,强化信用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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