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工业学校: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教人〔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师,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且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全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实习指导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实习指导教师,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且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审标准
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执行宣城市教体局、人社局印发的《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试行)》(教人〔2021〕41号)规定。
1.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2.任职年限。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按周年计算。对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只评资格,不再聘任。
3.能力条件材料
(1)申报人员提供2021—2022学年的教学设计,认可电子版教学设计,需提供打印稿。
(2)申报人员提供截至2021--2022学年的近一个基本任期的原始授课计划、任职任课表和总课表,以及出勤情况证明。
(3)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人员提供2019--2022三学年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每学期1节校内公开课材料;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提供2020--2022两学年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每学年1节校内公开课材料;申报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人员提供2021--2022学年原始完整的校本研训记录。
(4)为保证新旧标准的有序衔接,对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人员担任班主任、专职学生管理员、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等工作(以下简称“班主任等工作”)的年限设置过渡期标准,担任班主任等工作的年限为:2022年须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2023年须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以此类推,到2025年须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
基于班主任经历执行过渡期标准,2021年及以前担任班主任等工作的按原标准提供材料,2022年及以后担任班主任等工作的需按宣城市教体局、人社局印发的《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试行)》(教人〔2021〕41号)规定提供材料。
(5)上述指定时段脱产学习、休假或其他因病因事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提供材料的时间向过去顺延。
三、申报程序
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申报、审核。各申报单位须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申请,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选择单位性质和属地人社。申报个人通过政务网注册绑定所属单位,填写个人业绩库和申报信息并由单位审核。
(一)个人线上申报
1.申报时间:9月5日-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流程:申报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n.cn/index.html),在“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前请先在“职称申报”网页右上角下载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指南,按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申报人须将所有需个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按系统要求录入个人业绩库并提交,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职称申报。
(二)单位推荐审核
1.审核时间:9月5日-9月20日
2.申报流程: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按照评审资格条件,对申报相应职称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学校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推荐,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公示证明并负责扫描上传职称申报系统。
凡违反规定程序或为制假者提供证明或帮助,或在审查、评审中徇私舞弊的,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参加各种先进的评选。
(三)主管部门审核
1.审核时间:县教体、县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6日;市教体、市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2.审核流程:各申报单位按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
四、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材料
1.学校审核鉴定材料
以下材料由学校评审推荐小组审核鉴定(申报人无需扫描上传),并填写《宣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鉴定表由学校负责扫描上传。
(1)2021--2022学年的教学设计。
(2)中小学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人员任现职以来2年原始的班主任工作手册,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人员任现职以来2年原始的班主任工作手册。
(3)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人员2019--2022三学年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2020--2022两学年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申报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人员提供2021--2022学年原始完整的校本研训记录。
2.申报人上传材料
(1)个人上传的材料须扫描成电子档(PDF版)并按材料名称命名,如“宣城市继续教育证书”“宣城市师德先进个人”等。
(2)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个人承诺书申报系统可以下载,个人签字后扫描上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3年内不得申报;已被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申报人员须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人业绩库年度考核栏中上传近一个基本任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在编人员考核表复印件需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相关部门验印并签名,非在编人员经本单位审核盖章。
(4)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聘书)及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以复印件的形式上传,其真实性需所在学校验印并签名,其他证书、文件复印件上传需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相关部门验印并签名。
(5)申报人员须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人业绩库继续教育栏中上传近一个基本任期的继续教育情况,按年度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学习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可以直接在系统中导入。
(6)能力条件材料。除学校审核鉴定的材料和考评课结果外,其他材料均需申报人扫描上传。其中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须上传自选2-3课时的特色教案,申报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的须上传自选3课时的听课记录,且须经学校签字盖章。
(7)业绩材料。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须提供9项中的最强2项,最多不超过3项;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须提供10项中的最强2项,最多不超过3项。
(8)教研科研材料。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须提供6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 2 项;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须提供6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2项。
(9)发表的论文期刊、论著等需要扫描上传封面、目录页、刊页号(有期刊号的页面)、正文页,且须经单位审核,注明“原件已审核”并签字盖章。在平台上填写发表日期要精准到日。申报平台有论文查重功能,申报人需上传要查重的论文word版原件,由第三方在申报平台上对提交论文进行统一检测。提交的电子版与期刊版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论文。
(二)线下材料报送
1.个人申报材料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申报人员的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均交由所属单位统一保管,以备线下抽查,退回时间待市教体局通知。
2、学校报送材料
(1)《宣城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含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由申报人在完成所有审核程序后自行打印,逐级审核盖章后报县教体局。
(3)《宣城市申报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须审核盖章,一式两份)
(4)《宣城市申报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须审核盖章,一式两份)。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9月27日前报送县教体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评课安排
考评课按照市教体局、人社局印发的《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试行)》(教人〔2021〕41号)文件要求执行。我县考评课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说明
1.严格岗位结构比例。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2.对援藏援疆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对援疆援藏的教师,论文、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援藏援疆期间申报人员可以免上考评课。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师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后在派出地继续有效,无需重新确认。
3.民办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与本市公、民办中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申报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在职称评审的条件上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除博士可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外,其他一律按照评审细则评审,不再实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5.转评。转评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规定执行。
6.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前报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审核后送省人社厅批准。
7.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七、时间安排
(一)9月23日各校要在核准的高级、一级教师空缺岗位职数内上报申报人数(电子版)。
(二)9月26日上报各职级《2022年职评申报登记表》《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纸质、电子各一份(附件1、2)。邮箱:3150857257@qq.com。
附件:
1.2022年职评申报登记表
2.宣城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宣城市申报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鉴定表
4.宣城市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