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政府定于11月9日(周三)下午县政府第11次党组会议结束后,在县行政中心617会议室召开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参加;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负责同志和县人武部主官列席会议。
(二)请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邀请1名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列席会议,请县司法局安排并通知参会。
(四)各汇报和列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除议题汇报单位可带一名助手外,其他列席单位一律不得增加列席人员。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五)各单位汇报说明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各汇报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印制汇报材料电子版于11月9日上午9:30前交县政府办秘书科(609室)。
(六)各列席单位在0A邮箱自行下载议题材料,会上不再印发,相关内容不得外泄。
(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记者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八)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接触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不得参会。会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或接触过境内新发本土病例所在地级市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应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议题附后)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一、听取关于我县营商环境一级指标(保护中小投资者、政务服务)整改提升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县数据资源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法院、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科商经信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县营商环境办
二、讨论《泾县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列席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
三、讨论《泾县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讨论《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列席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数据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讨论《泾县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具体措施(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列席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科商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数据资源局
六、听取关于《泾县优化知识产权与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修订有关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列席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七、听取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进度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审计局
列席单位:黄村镇人民政府、昌桥乡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科商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交实公司
八、讨论《泾县月亮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因受扬子鳄保护区影响无法经营引起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林业局
列席单位:泾川镇政府,县信访局、县乡村振兴公司、县担保公司、县农商行
九、听取关于我县2021年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目标办
列席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