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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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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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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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张智菲 责任股室:法制股
普法联络员: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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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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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内:本单位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对外:行政相对人、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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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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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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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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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集中学法月”系列活动 2、5.18泾县生态日
3、6.5世界环境日 4、12.4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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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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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运用宣传讲座、宣传标语、网站、展板等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使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既丰富多彩又卓有成效。
2、抓好“5·18”泾县生态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设置宣传点,散发普法知识宣传资料,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等,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
3、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行政管理和环保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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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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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组织开展2021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系列活动;
2.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3.组织开展“4.22世界地球日”、“5.18泾县生态日”、“6.5世界环境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4.积极参加县统一组织的普法培训学习和普法考试;
5.组织普法联络员和普法志愿者开展“以案释法”进企业活动;
6.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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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项目
(由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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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行政相对人、人民群众开展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2、针对系统内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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