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0〕79号)。
二、政策对象
登记失业人员
三、申请条件
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长期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范围,实施就业援助。
四、申请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凭个人账号、密码登录进入“个人办事”界面,点击“就业认定援助对象申请”模块,再填写信息完成申报,办理需三个工作日,每一日申报项目不同
六、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七、办理地点
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人社局大楼二楼人社服务大厅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电话、邮寄告知
九、咨询电话
503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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