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3.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在本县参加就业见习;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2400元的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给予补贴。
5.申请材料:
(1)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2)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
(3)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证明;
6.办理方式:见习单位携带相关材料至窗口办理
7.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8.收费依据及标准:此项免费
9.办事时间:每年的6月初和12月初
10.办理机构及地点:泾县人社局人社服务大厅7号窗口
11.咨询查询途径:0563-5102637
12.监督投诉渠道:0563-503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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