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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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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2XU/202301-0004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08 发布日期: 2023-01-0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8 09:11 来源: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Omicron)变异株逐渐成为绝对优势流行株,其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显著增强,但致病力明显减弱。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